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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作為涉及3案警員徐步高的「另一半」,李寶玲作供時故作神態自若,但在回答問題時卻顯得極為小心,每每在一些與案件有極大關係的問題上,甚至是丈夫所穿的波鞋品牌、尺碼等都以「不知道」、「唔敢肯定」及「不敢推測」等來回應。
徐妻供稱,由97年至今一直任職社署社會保障部助理,上班時間固定,自98年東涌地鐵開通後,多數乘搭地鐵上班,亦承認經常跟丈夫對調八達通使用,但強調:「有可能調轉,但並非刻意。」她解釋說,有時兩口子一同坐車時,若徐步高拿著很多東西,她便會幫丈夫「刷卡」,然後替對方袋起,之後自行使用。
與夫有聯名戶口 竟稱不知
死因研訊主任陸貽信追問徐妻一些與她上班模式極不相同,但屬她個人八達通的記錄,是否由徐步高使用時,不論陸以是否「多數是」及「可能是」等字眼詢問,徐妻都多次以「唔敢肯定」作答。至麗城花園劫案當天,李寶玲的八達通記錄亦顯示到過荃灣及乘搭行經麗城花園的小巴,李表示:「應該不是我使用吧」。
陸貽信又向徐妻展示多項在徐步高身上找到的物品,除了背心、運動衭、側袋及兩本記事簿外,其他諸如眼鏡、假髮、杏色外套、家庭錄影帶上徐穿著的美津濃波鞋、家中搜獲的銀川獎牌,她一概表示沒有見過,就連徐穿著幾多號鞋亦表示不知道、未見過。
她又說,不知道丈夫名下部分儲蓄及投資戶口,當中還包括一個二人聯名戶口。03年8月,徐步高將19萬元存入授權太太處理的支薪戶口,復於大半個月後提走。徐妻表示,接受徐步高解釋為替朋友暫時保管。她又供稱,二人97年以57萬元買入東涌裕東苑一單位,其間有向警察互助社借錢,但不記得還款期;99年10月以264萬元購入東堤灣畔單位,租金剛好抵銷按揭還款。01年3月,二人儲了38萬元還清二按,04年6月再還50萬元。她重申,除了兩人的薪金及租金收入外,並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另外,丈夫不會每月定時定額向她轉賬用剩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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