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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陳美琪)「徐步高決定要做一件事,沒有人可以阻止,不過,2006年3月17日曾國恆是否用生命代價阻止徐步高?」3宗槍擊案死因研訊,昨踏入第34日,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大律師葉德強結案陳詞時,對於被指警方證人有受壓作供之嫌,葉強調:「案件死者是3個警察,都是我們的僱員,不會存有偏見,警方不會抹黑徐步高。」他更指出,徐步高於98年給妻子的家書中曾表示「安逸的環境容易過,但人是否就此活一生……我想能人所不能」,應該是3宗槍擊案的開場白。
徐母律師稱:欠直接證據
涉及徐步高3宗槍擊案的死因研訊結案陳詞完畢,死因裁判官陳碧橋下周一會總結案情,其後會向陪審團作出法律指引,預料陪審團很大機會於下周二退庭商議,對3案作出裁斷。
徐母的代表大律師葉賜豪結案陳詞時指出,沒有直接證據指出徐步高涉及3宗槍擊案,陪審團不能作出「非法殺人」的裁斷。單憑石桃樓現場檢獲的口罩,不能指出誰是殺死梁成恩,而DNA化驗結果只可證明徐步高曾到過現場,亦不排除有人將口罩放在該處。
至於麗城花園恆生銀行劫案閉路電視影帶,未能顯示兇徒樣貌;徐步高的紅色長袖衫、警署儲物櫃內找到的頭套及突如其來增加的金錢,都不足以證明他是劫匪。再者,尖沙咀槍擊案中,冼家強並沒有看到徐步高開槍,他甚至連曾國恆情況如何都不清楚,未能確認現場沒有第4者,又指兩名證人描述找到梁成恩失槍的位置並不一致,且手槍亦已遺失5年,難知箇中詳情。
暗寸專家證人「替人消災」
徐妻李寶玲代表律師黃國桐亦稱,警方證供及專家證人都只分析徐步高性格灰暗一面,「最初傳媒報道指徐步高是『魔』,在庭上都指出這個方向」,又認為徐步高受挫不代表他會「變態殺人」,並質疑警方證人在庭上願意道出對自己不利的證供,「是否受到甚麼壓力?」,更暗諷專家證人「受人錢財替人消災」。他指徐步高至親的證供顯示徐步高亦有陽光的一面,亦非專家所指恃強凌弱的人。
涉案口罩DNA吻合獨一無二
葉德強反駁時指並非親眼目擊的才算是證據,不少環境證據顯示徐步高與3案有關,「如果謀殺案,要親眼目擊才能作指證,謀殺案就難以入罪,因為最重要的證人都已經死了」,又指出涉案口罩上與被驗出的DNA吻合的機會僅14億分之一,可說是獨一無二。
葉又作出連串反問:「以友人的地址另開19個戶口是為了瞞著妻子咁簡單?槍擊案現場附近的住客及髮型屋老闆都指沒有見到當晚有人從隧道走出來,第4者是幻想出來的?徐做兼職都不可能有50萬元的收入吧?」
案件編號:CCDI515/01,
2261/01&37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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