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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輝昨戴上太陽眼鏡出庭應訊。
【本報訊】49歲影帝梁家輝02年因醉駕與巴士相撞,梁下車毆打巴士司機,結果因普遍襲擊及醉駕罪名03年被判罰款1萬2千元及停牌18個月;而巴士司機稱被打後腰部一直疼痛,至05年證實不宜再當巴士司機被辭退,故向梁家輝索償320萬元,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48歲原訴莊培堅,原於城巴任職車長,月入1萬8千多元。02年11月9日被梁家輝襲擊後,一個月即復工,但不及兩個月,便因下腰疼痛難耐而需一直請病假,直至05年12月被辭退。答辯人梁家輝昨日一直在法庭聽審,表現平靜,預計今日會出庭作供。
梁家輝聽審 表現平靜
梁的代表大律師黃錦燊稱,原訴指當日梁曾毆打其背部10多下,要求梁賠償320萬元,當中包括精神上痛苦、過往及未來的收入損失及醫療費用等,但其實梁由始至終只曾打答辯人的背部三兩下,故質疑其腰患是在事件後他駕車時造成,與被打無關,即使梁須要負上責任,他們亦只會同意賠償20餘萬。
莊昨日供稱,當日撞車後他欲報警,但梁表現激動,他正致電報警指「影帝梁家輝就快打死我啦!」之際,梁就箍著他的頸項毆打他,他送院時手臂被梁抓出5條抓痕。莊休養個多月後復工,並獲僱主賠償57萬元,但未幾即覺腰間極痛,復職個月多又再請假,醫生指他腰椎間圓盤凸出,壓住神經線,兩年多後他就被城巴辭退。
腰椎圓盤凸出壓神經線
黃錦燊質疑原訴在案發當日在警署落口供時,並無指出背部被打,但原訴稱當日警員向他表示「打一鎚又係打,打10鎚又係打,梁家輝唔認你先返來寫過啦,我著套制服你都唔信我?簽份口供啦。」因此口供內才大大省略被打的詳情。案件於今日續審。
當晚凌晨,梁家輝參加過星皓電影公司老闆王海峰的生日會後,帶醉駕駛其開篷寶馬沿紅磡海底隧道往港島時,在九龍入口與原訴駕駛的城巴及一輛私家車碰撞,梁其後揮拳打傷巴士司機。警方到場後,梁進行酒精測試錄得超標近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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