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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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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局:劉慧卿建議違基本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23]

 【本報訊】(記者 鍾立)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在一電台節目中聲稱,特區政府年中發表的政制發展綠皮書提出的三個主流方案,「已預設普選關卡」,並沒給市民真正選擇。

 政制事務局發言人在回應時強調,劉慧卿提出在普選行政長官時毋須成立提名委員會的建議,並不符合《基本法》,亦並不可行。政府對普選方案沒有定案,但任何提出供市民討論的方案,都必須符合《基本法》,並且不應涉及修改《基本法》主體條文。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在過去18個月,特區政府一直透過策發會及立法會,研究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可能模式,亦取得了進展。現時,大部分立法會議員及策發會委員都贊同在推行行政長官普選時,必須根據《基本法》成立一個提名委員會。但就立法會普選模式,特別是功能界別應如何演變,則仍存有重大分歧。當局將繼續積極處理這議題。

各界支持設提名委員會 

 他強調,要落實普選,社會必須就具體的普選模式達成共識,並符合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循序漸進及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等四大原則。當局現階段並沒有就普選方案有任何定案,也沒有排斥任何方案,所有不同黨派、團體和個別人士提出的建議均會載列於《綠皮書》內。但他強調,任何提出供市民討論的方案,都必須符合《基本法》,並且不應涉及修改《基本法》主體條文。

 他表示,當局注意到劉慧卿近日表示支持由21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提出的建議。該建議認同在普選行政長官時,必須成立一個提名委員會。希望劉慧卿現時已接受任何普選方案都必須符合《基本法》。

 發言人又說,特區政府亦希望任何普選方案能得到香港多數市民支持,及有可能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支持和有可能獲中央審慎考慮。他重申:「這些準則並非是新訂立的,而只是反映《基本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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