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隨著死因庭研訊告一段落,徐步高的死因雖有結論,但徐家料將面臨連串民事索償。圖為徐步高母親張維美。 資料圖片
【本報訊】徐步高的死亡恩恤金至今仍未向其家屬發放,隨著徐被裁定是三宗「非法殺人」案件的兇手,徐家或會失去所有死亡恩恤金,但一切仍需由公務員事務局定奪。法律界人士稱,理論上來說,此案的進一步發展,一方面包括警方可能追究徐步高刑事責任及贓款下落;另方面,死因裁決結果令案中死者家屬有足夠理據,通過民事訴訟向徐步高遺產索償,這些餘波如何發展,取決於警方和受害者家屬的態度。
一般情況下,公務員觸犯法例,若最終被判刑,他很大機會失去退休金及長俸(相等於死亡恩恤金),但死因庭的裁定並不含刑事責任,即使徐步高被裁定「非法殺人」,他理應需要接受進一步的刑事審訊;當得到最終裁決後,才能決定他會否失去退休金及長俸。
是否追刑責 警方無回應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警司蔡建祥說,警方尊重裁決,認為是公平及公正,但他對會否追究徐步高刑事責任及贓款下落,並沒有作回應。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現在徐步高已死,不可能接受刑事起訴,故警方賠償會視乎公務員事務局的最終決定。
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證實,由於徐步高被殺時並非正值勤或執行警察職務,故不合資格獲發僱員補償金;至於發放死亡恩恤金的金額,政府會考慮不同因素,包括考慮導致該公務員死亡的情況。
不獲僱員補償金
假設1993年加入警隊的徐步高也是屬「新退休金計劃」的公務員,他最高可供計算退休金的薪酬是21,000元,年資約13年,以退休酬金的折算百分比為最高的50%計算,即徐步高若在生可獲一筆過退休酬金約40萬元,另每月領長俸2,400元。
至於恩恤金額則未明,但徐家隨時又要面對連串民事索償。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解釋,死因庭的裁決是其他死者家屬追討索償的法律依據,甚至恆生銀行也可追討懷疑贓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