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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表示,有關條例將提升香港作為地區性的物流、旅遊及貿易中心的能力。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立法會三讀通過深圳灣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落實在深圳灣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令香港的法例適用於位於深圳的港方口岸區,以配合深港西部通道的啟用。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有關條例為港方於口岸執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令深港西部通道啟用時,可實施「一地兩檢」這嶄新的安排,大大方便了人流物流,並提升香港作為地區性的物流、旅遊及貿易中心的能力。
立法會昨日審議《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有關條例為在深圳灣口岸內設立港方口岸區提供法律依據,使香港法律適用於港方口岸區,並訂明法院在這方面的司法管轄權,包括已發出的逮捕令可在港方口岸區內執行;合資格的醫生或其他認可專業人士有資格在港方口岸區內執行職務;運輸署簽發的駕駛執照在港方口岸區內有效。
條例又規定把某些藉行使或履行法定權力所產生的已有權利和義務的地域界限,擴闊至包括港方口岸區,以確保當局於港方口岸區能有效執法及繼續提供某些必要服務。
保險公司允擴大保障範圍
當局強調,條例不會影響已有的私人合約。不過,所有提供汽車第三者風險保險及僱員補償保險(即與港方口岸區運作有關的兩種強制性保險)的保險公司均已表示,願意簽署市場協議,該協議令保單持有人可在毋須承擔額外費用的情形下,將其已有保險單的保障範圍擴大至包括港方口岸區。
民建聯副主席譚耀宗擔心,在西部通道通車後,屯門公路將不勝負荷,故要求當局改善交通配套,及要求3號幹線減價。李少光回應說,當局明白議員關注深港西部通道啟用後,有可能令屯門交通擠塞,惟現有或即將興建的道路,足以應付2016年的交通流量,屯門公路亦會進行多項改善工程。有關條例最後獲立法會三讀通過。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當條例於4月27日在憲報刊登後,當局會訂立附屬法例,以配合港方口岸區的運作,例如根據《公安條例》向過境司機及乘客等類別的人士發出一般性許可,准許他們出入港方口岸區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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