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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庭經過兩個月的聆訊,陪審團一致裁定徐步高是三宗槍擊案的兇手,作案時合法被殺,其餘三名死者是被徐步高不合法殺死。死因庭的裁決,不僅令多宗懸案真相大白,更重要的是通過彰顯本港的法治精神,恢復警隊的聲譽和士氣,引起對加強警隊內部管理的重視,並由此案反思徐步高演變為殺人狂的個人和社會原因,啟迪社會防止新的殺人狂魔再次出現。
徐步高案是香港開埠以來內情最複雜、調查最艱難的案件之一。案件跨越5年,過程曲折詭譎,特別是由於涉及多名警務人員,案發後外界流言滿天飛,諸多不符事實的揣測如內部仇殺、賭博糾紛等不脛而走,不僅嚴重影響警隊形象與士氣,而且對英勇犧牲的警員不公。死因庭審訊此案,作供證人達116 名,提堂證物258 項,將案件的脈絡清晰梳理出來。裁判官強調,陪審團是按證據作出決定,不是按專家意見而考慮是誰犯案殺人。這顯示了本港深厚的法治精神,令裁定贏得各方尊重,澄清了一度籠罩在案件上的種種猜測和傳聞。
死因庭今次特別說明誰是兇手,雖然很少見,但既合法亦符合案情。警方動用龐大的人力物力,抽絲剝繭地進行調查,在庭上把所有調查結果和盤托出,目的就是要說明誰是兇手,令多宗懸案水落石出。否則,不說明誰是兇手,徐步高案就永遠是一個謎,就無法贏得公眾人士信服,就會令本港的法治精神沉晦不彰。
死因聆訊的許多細節,為此案許多撲朔迷離之處,提供了接近第一手的資料,不僅有助公眾釋疑解惑,而且有助引起對加強警隊內部管理的重視。聆訊揭露了不少令人驚訝的細節,譬如徐步高平時爛賭爛滾,擁有眾多銀行戶口,買樓的資金來歷不明,仕途遇到阻滯後性情大變,屢屢在公眾場合行為乖張反常,等等。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方的政府,對警員的個人操守和心理狀況都十分重視,操守有問題者會被及時清理出警隊,並會經常對警員進行心理評估,確定無問題才委派處理任務,有問題者則須接受心理治療。徐步高案啟示人們,警員的個人操守和心理狀況並非完全屬於個人私隱,而是關乎警隊質素和公眾安全。因此,加強警隊內部管理,除了檢討如何提高警員執行職務時的安全外,還須多留意和關心警員的生活作風、財務問題和情緒變化,並提供有效的幫助,避免問題惡化甚至走向極端。
徐步高演變為殺人狂的個人原因是特殊的,但社會原因卻值得反思。從犯罪學角度,殺人狂往往有自戀、自大狂的性格,欲作大案表現自己。身為警員的徐步高穿喪服參加反政府遊行,過羅湖橋狂呼激烈的政治口號,甚至跟蹤前特首董建華和一眾政要,這些極端行為,都打上了本港社會過往泛政治化和戾氣橫生的烙印。社會的偏激傾向與自戀、自大狂的性格互相滲透影響,催生了徐步高這樣的殺人狂,尤其是由於他又長期混跡警隊,對公眾的危害性更大。此案啟示,社會和諧,有助香江和氣致祥,從而減少和消除殺人狂產生的社會溫床。(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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