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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新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公共管理系副教授
4月24日,一家中資石油公司設在埃塞俄比亞東南部地區的項目組遭200多名不明身份武裝分子襲擊並搶劫。襲擊已造成中方9人死亡,1人輕傷,7人被綁架,有關情況仍在核實中。項目組駐地的一些埃塞人員也在襲擊中傷亡。
這是繼2004年援助阿富汗工人遇襲、駐巴基斯坦工程師綁架案、2005年駐伊拉克工人綁架案、2006年駐巴工程師遭槍殺以及今年1月尼爾利亞中國工人綁架案以來,發生的第6起中國公民海外遇襲事件。
遇襲事件同中有異
綜觀這幾起遇襲事件可以看出,它們都具有幾個顯著的共同特點:一是事件發生地都在非洲、中東、南亞等全球戰略熱點區域,那裡充斥著民族、宗教、大國利益等多種歷史和現實的衝突,各種矛盾錯綜複雜、根深蒂固,政治和社會局勢動盪不定,安全形勢極其嚴峻;二是事件發生地還是我國對外援助和工程、勞務輸出的重點區域,一些國有大中型企業在那裡承擔著不少投資大、工期長、勞務需求量也較大的建設工程;三是遇襲事件的當事人不僅有工程師、管理人員,還有普通工人,但是並未有新聞記者、外交人員或者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四是武裝分子大都輕而易舉地得手,既沒有遭到來自當地軍警的有效抵抗,又很少能迅速被擒獲、殲滅;五是近年來類似事件發生的數量和頻率呈明顯上升趨勢,傷亡數字也屢創新高。
不過,這幾起事件也有諸多不同之處:有的襲擊目的是綁架勒索,而有的則是直接以製造傷亡為目的;有的是恐怖主義組織為吸引國際關注、顯示自身利益訴求,組織發動針對任何外國公民的襲擊活動,並非僅針對中國,也有的是因為中國公民在當地的活動與其利益發生衝突,而專門發動的針對性報復行動——值得注意的是,後者所佔比例雖然不多,但在非洲等與中國有著傳統友誼的地區發生,仍需高度警惕和認真反思。
多方反思應對防範
海外中國人遇襲事件頻頻發生,在中國加大對外開放力度、中外友好交流合作加深的背景下,儘管有著人口海外流動規模猛增等主觀因素,以及當地政局複雜、中國沒有像美國一樣在全球範圍內部署武裝力量等客觀因素,以及某些不可預料的偶然因素作用使然,而且相較於美英等發達國家歷史上曾經的頻繁遇襲事件也有一定相似性,但是,透過對這些海外遇襲事件異同點的分析,無論是對中國外交外事決策部門,還是對於承擔留學、移民、勞務輸出的企事業單位,抑或對於因各種主動被動原因出國的公民個人,都還存在諸多需要反思甚至檢討的地方。
首先,外交外事部門在行使出國審批、監管以及援助預案等職權和職責時,海外公民的人身安全應該被當成首要因素加以考量。除了依照慣例發佈地區安全預警等常規性工作之外,在簽訂工程、勞務輸出合同以及出國留學、投資審批、監管等過程中,都應該充分考慮出國人員的人身安全,甚至應該在這方面建立審批監管的一票否決制度,寧可少攬、不攬工程,也不可讓任何一個對公民人身安全存在顯示或者潛在安全隱患的工程通過。
要做到這一點,就需要相關部門特別是駐外外交機構以認真負責的態度,認真分析研究全球所有區域的安全形勢,形成當地安全形勢的評估報告和應對預案,定期不定期地向外交主管部門匯報,並由外交外事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透過多種便民渠道,及時準確地向海內外中國公民公開。
其次,在安全形勢嚴峻的重點區域,中國不僅應該同當時國政府建立更加有效的聯繫與合作,共同商定有關人員安全的應對政策、機制和具體方案,而且應該積極主動地尋求同其他所在地外國組織(包括政府的和非政府的)的合作交流,形成協作聯動機制,共同應對可能突發的安全事件。在這一點上,有關部門應該摒棄「是否會干涉別國內政」、「是否會引起所在國反感」等顧慮,大膽借鑒國際通行做法,通過外交途徑同包括美國等有海外軍事勢力的國家建立起安全合作關係,以有效防控各種安全風險。
此外,加強對出國人員的安全教育,並在國際法和所在地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積極尋求自衛的手段和對策,也是未來應對海外安全必不可少的對策措施。(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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