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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張慎佳表示,希望家長於選擇體罰子女前能三思而行。本報記者夏志禮 攝
【本報訊】(記者 夏志禮)為了管教好子女,不少家長往往將子女看成是「出爐鐵」,希望透過體罰讓子女明白自己犯錯,從而將他們「打成大器」,然而站在子女的角度來看,體罰卻只是破壞親子關係的利器。有團體調查發現,本港逾八成家長曾體罰子女,旨在令子女知道犯錯就要受罰;但同時有逾八成的學生卻認為,體罰會為他們帶來心理及肉體上的創傷。團體呼籲政府應盡快立法全面禁止體罰,以免讓情況持續惡化。
防止虐待兒童會早前向366名家長及356名中學生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兩者對體罰的看法以及應否立法禁止體罰的態度。調查發現54.9%家長同意體罰是管教子女的一部分,而83.3%家長曾向子女施以體罰,他們對子女施體罰的主要原因,分別為令子女知道犯錯要受罰(58.2%)、從教訓中學習對錯(45.6%)及即時停止子女的行為(44.3%)。
八成學生指損親子關係
調查同時發現,學生對體罰的看法與家長們大相逕庭,81.5%學生並不同意將體罰視為管教的一部分,當中逾3成受訪者更認為,父母對他們施以體罰主要是基於學業成績。而大部分學生認為,體罰只會令自己身體受損(85.7%)、影響親子關係(81.7%)及心理受創(81.5%)。
就應否立法禁止體罰,支持(49.7%)及反對立法(40.7%)的家長人數相若,而學生則有74.2%贊成全面禁止體罰。有58.2%的家長同意,立法原意是為了保護兒童,但分別有22.7%及26%的家長表示,立法是對家長的懲罰及令家長失去對子女的管束能力。
半數家長贊成立法禁止
全球現時有19個國家和地區已立法禁止體罰,而本港法例目前沒有明確禁止任何人在家中體罰兒童,負責調查的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表示,立法可給予家長清晰的指引及界線,讓他們於處罰子女前三思,從而保護孩子免受傷害,「立法並非將家長們全都送進監獄的陷阱,事實上立法是為了保障兒童的權利,同時改變家長們根深柢固的管教思想。」她又指出,近年本港家庭暴力問題嚴重,部分兒童遭體罰後以為是理所當然的事而啞忍,最終就造成一種難以扭轉的暴力意識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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