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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特區政府正制定附屬法例,把連接港方西部口岸區的深圳灣公路大橋香港段及附近的相關本地道路(后海灣幹線部分路段)劃為禁區,以便有效管理深圳灣管制站,為深圳灣口岸的新管制站的啟用和深圳灣公路大橋於年內通車作好準備。有關命令及公告已經刊憲,並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命令的生效日期將會由保安局局長以憲報公告指定,即為港方口岸區啟用當日,而公告亦會在港方口岸區啟用當日生效。
依港法24小時禁區式管理
深圳灣公路大橋和口岸是香港與深圳之間的第4條行車過境通道。根據《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港方口岸區)將於深圳灣口岸內設立。一如香港所有其他陸路邊境管制站一樣,港方口岸區(包括深圳灣管制站內的港方查驗區和深圳灣公路大橋深圳段)會按照香港法律實施24小時禁區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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