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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年女富商結識較其年輕20載的英俊酒吧男公關後,借款予男方做生意及申請白金信用卡,卻遭對方要脅公開2人關係,意圖勒索100萬,區院法官昨斥責男公關行為可恥,案情嚴重,就欺騙及勒索兩罪重判4年監禁。
法官邱智立認為,29歲被告張冠賢(見圖)利用與女事主「X」女士的關係和「X」對他的信任,騙取80萬元及要脅額外的100萬元,斥責他因為害怕坐監而否認控罪,漠視「X」的感受,逼使「X」把個人羞於啟齒的經歷,在法庭內眾目睽睽的情況下和盤托出,指證被告,更要面對辯方大律師的質問,對她來說產生極大的精神壓力及危害她的婚姻。邱官強調,此類案件的受害人投鼠忌器,多不敢報警,增加警方調查的困難,致令犯罪者計謀得逞,故必須判以阻嚇性的刑罰。
要脅公開關係 官斥行為可恥
被告求情時稱,自己出身勞工家庭,現職酒吧經理,月入萬多元,正準備與結識1年多的女朋友結婚,但他性格內向,甚少與家人或女友吐露心事,犯案只是一時貪念及衝動,現已感到後悔。
案情透露,「X」與丈夫的婚姻亮起紅燈,她於04年3月到尖沙咀一間酒吧內結識被告,從而「倒貼」對方陪同外遊日本、韓國等地,並發生多次性行為。被告聲稱要做生意,向「X」商借20萬現金,又表示自己的夢想是成為白金卡卡主,著「X」與他在匯豐銀行開設卓越理財戶口,以便申請白金卡,「X」在05年10月以公司支票80萬元存入該聯名戶口。同年11月,被告約「X」到油麻地一酒店會面「攤牌」,揚言已使用了事主的存款,不會歸還,如事主不多付100萬元,將會公開2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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