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1] 實現普選需有歸屬感和認同國家
廖子明 前特區上訴庭法官 中國法學會理事
實現普選,香港社會必須具有歸屬感,才可以真正地維護特區和國家的繁榮穩定。目前,如何實現普選,各種主張很多,有待找出共識方向。特區各方面與國家是共同進退的,香港經濟與內地已存在千絲萬縷聯繫,香港政制發展,亦不能不顧及內地一制的穩定,兩制應和諧相處。
特區一向的動態可以說是一波三折。當今,最轟動的話題是「普選」。毫無疑問,中央政府是極關注、促進民主發展。在特區內,「普選」是一個《基本法》下民主進展的階段。反對派每次提出「出軌」普選的見解,都大聲疾呼要求修改《基本法》。修改我們的「小憲法」是一件極嚴重的事。
港人的出發點首先應是,我們如何在《基本法》下介入一個適當的本地民主普選制度,而不是不斷、輕率地喊叫:修改《基本法》。這是反對派不可假裝無知的。
行使民主權利須有歸屬感
《基本法》本身也是要最終落實普選的。當然,在《基本法》下,普選的行政長官參選人事先還須要經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最後還要由中央任命。反對派別有用心的方案是不利於特區、國家利益的!
回歸十載,可是本港部分市民仍欠缺歸屬感。在「普選」進程中,港人行使民主權利時要具有歸屬感,才可以真正地維護特區、國家的穩定、繁榮,促進全港廣大市民的根本利益。
《基本法》第45條和68條明文規定「普選」步伐,要根據「實際情況」、「循序漸進」的原則。這都通通是港人不可忽視的「普選」前提條件。
絕大部分港人是支持民主發展的,不過在速度、形式兩方面特區民意還有待凝聚共識。歷年來,各樣普選主張很多,可是沒有做過怎樣全面諮詢、商討、協調,也未有經過平靜、有啟發性的共同討論。特區是個地方行政區域,直轄中央人民政府,行政長官由中央任命領導特區政府,向中央、特區負責。特區政府在研究「普選」過程中也有待找出共識的方向。
應顧及兩制和諧相處
在推進民主普選時,港人不應忽視內地政治、法律、經濟動向。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作為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不可以危害國家一制,兩制應和諧共處。「一國兩制」是中國制定出來的史無前例的構想,以處理「香港問題」。「一國兩制」是中央的決策,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五十年不變,要視乎制定這個政策的社會主義的中國穩定不變。
特區與國家多方面是共同進退的,所以也要關注國家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理念」和「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一國」下,普通法與基本法的磨合值得重視。(文匯論壇)
在經濟方面,兩地貿易關係真的可以說是千絲萬縷。當今,內地經濟成就是有目共睹。整體來說,特區應具有國家觀念。
反對派阻礙香港民主發展
在「普選」方面,在上述的各項約束下,我們如何可以順利地落實一個適當的「普選」?
世界各地區,往往是運行一個適應本土環境的民主政制。誠然香港不能與內地完全脫節,然而特區有需要採用一個地區性最有利、最適當的民主選舉制度。我們要一個有香港特色的、《基本法》下的「普選」。我們要慎重考慮,要避免像台灣地區議會的打罵可笑場面,香港立法會內的輕蔑、嘲笑、粗魯的表現,亦應克服。這都是不符合我們中國人的品質、風度,也不見得是西方議會的操作。
反對派歷年來的活動,耽擱了民主發展,成為特區民主發展的絆腳石。新屆政府上任在即,改變作風是個好時光了。五十年不變中,十年已過去了。特區全體市民應齊心合力尋求一個「普選」共識,好待早日能作出一個有建設性的安排,以便落實香港民主進展。(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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