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1] 處罰情色版無關言論自由
張圭陽 資深傳媒人
本期原想進一步討論新聞集團老闆梅鐸(Rupert Murdoch)建議收購道瓊斯集團(Dow Jones)所引申出的種種媒體問題,特別是《華爾街日報》執行總編輯斯泰格爾Paul Steiger在消息公布前一星期已經知道了收購建議,但是斯泰格爾並沒有履行記者的職責,率先報道,他選擇履行行政人員的職責,不做任何危害企業機構的利益,直至另一媒體CNBC五月一日報道收購消息後,才同日在《華爾街日報》的收費網站內貼出相關報道。斯泰格爾的選擇,正好說明企業媒體的利益與公眾的利益有衝突時,新聞行政人員如何取捨的一個困局。正要展開討論,電視播出了一幅畫面—一群《中大學生報》的編輯在校務處外示威,認為校方討論《中大學生報》「情色版」是干預了學生報的新聞自由。
大學生頗受庸俗傳媒影響
筆者是中大校友,也曾服務於學生報、系會、學生會、社工隊,在中大新傳學院任兼職講師多年,也是香港報業評議會成員,報評會也收到公眾對《中大學生報》的投訴。
筆者手上有本年3月號及4月號兩期《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其中2007年3月號的一期有「情色版意見問卷回應」,引發爭議的就是這一期的內容。這一期的內容筆者不能在本欄引述,以免為本版主編帶來困擾,意見問卷本身卻是可以引述的,讀者從問題的性質中也可以自行作出判斷。
在十四個問題中,相信引發投訴的問題有:
——「你會唔會幻想過同阿爸阿媽兄弟姐妹做愛?」
——「你有冇裝過佢D沖涼、換衫、自慰、做愛?」
——「在街上什麼人(或動物/東西)最能挑起你的慾望?」
——「你最想同咩動物做愛?」
——「你覺得一次過同幾多男幾多女做愛係最好?」
——「你覺唔覺得宿舍唔畀男女過夜係歧視異性戀?」
《中大學生報》部分編輯們認為內容只是對性觀點的探討,不值得大驚小怪。部分傳媒同行的反應卻是:《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只是市面報紙情色版的翻版,或是抄襲網上的情色討論,是庸俗低下的層次,說不上對性觀點有任何有水平的探討。傳媒同行的這個評價點出了一個問題,即時下的大學生,頗受傳媒庸俗一面的影響,而且學生編輯們的水平甚低,分辨不出什麼是庸俗的討論,甚麼是高水準的性觀念探討。
不能把言論自由無限上綱
論及學生報的言論自由,美國法院多年前早有判決。多年前一家美國中學的學生報刊登校內一名女學生懷孕的消息,文章很易令人知道那名女學生是誰。校方為了保護該名學生,把該期的學生報全數銷毀。學生報編輯不服,告到法院,法院裁決在這個問題上不涉及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學校當局有權保護該名女學生,而且校方對學生報負有全責。同樣的,《中大學生報》也沒有根據香港法例268章「本地報刊條例」登記,中大校方對《中大學生報》帶有任何懷疑淫褻不雅的內容,要開會討論,是中大校方不可推卸的責任,這與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毫無關係。作為大學生,總不能遇事就喊口號,無限上綱,也應該反求諸己,認真學習怎樣開展帶有學術味道的性觀點的討論,而不是抄襲時下傳媒的做法,把討論簡單化、庸俗化、誇張化。社會對大學生有很高的期許,對《大學生報》也有很高的期望,學生報編輯諸君如果把一份大學的學生報辦成與市面上一份爭取銷量、把新聞專業操守降至最低水平的報紙相若,也就有負社會對你們的期望了。(聯絡作者:kwaiyeung@gmail.com)(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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