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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體育用品店東主老棠佳管有大量武器被判監禁3個月。 資料圖片
【本報訊】過去半世紀一直售賣雙節棍、中式飛鏢及指節環等武術用品的旺角「文明體育用品公司」東主老棠佳,早前承認管有858件各式武器及3把弩,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3個月。裁判官指被告並非收藏家或武術家,管有大量武器純為商業用途,有機會令武器流入不法分子手中,危害公眾安全,必須判以即時入獄。
官指危險武器易流入社會
被指經營「兵器庫」的老棠佳(73歲),4日前承認於去年11月6日,在自己經營的旺角文明體育用品公司內,管有858件雙節棍、三節棍、飛鏢及指節環等武器,另無牌管有3把屬於槍械類別的弩。因受本案困擾而剃去頭髮的老棠佳,昨日精神奕奕地出庭,裁判官准許他坐著聽判刑。當得知要面對牢獄之災,老棠佳略帶失望地隨庭警進入犯人欄。而被告女兒則向老父說了幾句話後,由律師及區議員護送離開。
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在判刑時指,案情顯示被告並非一名收藏家或武術家,但卻管有大量危險武器,所有貨品均屬出售之用,又在店舖櫥窗內展示,是本案最令人感到嚴重之處;胡官認為被告公開發售此等武器,買家身份及購買動機又無從稽考,容易令危險武器落入不法分子之手,威脅公眾安全。
胡官表示自己亦看過有關證物,發覺當中有雙節棍、三節棍或九節鞭,棍身以木或金屬造成,又以鐵鏈相連,並非單純用作練習用途;亦有部分飛鏢及指節環重量不輕,且刀鋒達至非常鋒利的程度,可構成令人難以想像的傷害,絕非被告所指的裝飾品。胡官指被告雖然曾自稱只有電影從業員、遊客及功夫迷購買涉案武器,但法庭不能忽略有關武器流入社會的風險。
17年前有相同案底難緩刑
胡官續稱,被告早於17年前有一次相同犯案紀錄,不接納被告以不了解法例作為犯案藉口,故本案控罪並不適合處以罰款及緩刑。胡官將兩項控罪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及年紀老邁,涉案武器又只佔店舖營業額的一小部分,且早前辯方求情已知被告要照顧22歲的植物人兒子,故下令每項控罪減為入獄3個月,同期執行。
案情指去年11月6日,一名17歲中學生發現該店出售違禁武器後,透過互聯網報警。警方派出臥底警員到店內視察,並以120元向被告購買一枝伸縮棒,10日後到店內進行大規模搜查,檢獲逾800件違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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