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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麗霞表示,龍井老年大學團員在港演出了《農樂舞》。 長者團團員提供圖片
【本報駐吉林站記者廖一、王哲11日電】吉林慶香港回歸表演團懷疑被騙事件,本報記者今天再聯絡到被指是這次活動港方委託人的黃鳳玲。她就事件中幾個關鍵問題,例如香港的邀請單位到底是哪一個、所收費用的去向等,作出了解釋。龍井市分團團員指出,他們交費八萬元,在港支銷八千元,他們將入稟法院追討餘額。有旅遊業界人士表示,從目前各方說法看,不排除有人借慶祝回歸十周年之名,行組織內地人來港旅遊獲利之實。
本報記者昨日透過延邊州政府聯絡到身在安徽的黃鳳玲。她自稱是一家文化公司的法人,但此次活動卻是以個人身份接受香港方面委託辦理。黃鳳玲說,最初向她發出委託的是香港環保慈善基金,邀請函上明確標明,此次活動是香港回歸十周年的慶祝活動之一。但活動敲定後卻發現他們沒有舉辦這個活動的權利,該機構並推薦了幾家可以主辦的單位給她,但她都沒有看中。
成團後找港方租場地
她說,但此時內地團員已經組織完畢,想停止活動並不好實現,最後找到了與何麗霞有長期合作關係的香港文化發展基金會。所以,主辦方就成為香港文化發展基金會,當晚的表演場地也是以基金會名義訂定。
黃聲稱香港發來的邀請函明確指出這項活動表演人員的食宿是要自理。她在委託何麗霞團長之前,也已明確說明了這點。直到5月1日,延邊老年表演團的成員致電予她,說已抵達深圳,讓她幫助在港訂房間。她於是匆匆來到海關,一位分團團長給了1萬元要她幫忙訂房。結果,她用9,800元為延邊團在油麻地附近的一個賓館訂了26間房間。
直認公司法人需盈利
至於何昨日談及繳付的63,800元場地費用,黃表示,她是公司的法人,是需要盈利的,雖然收了這麼多錢,但一部分要分給主辦方。當被問到付給主辦方多少錢時,黃則稱,不方便透露。她說,這筆錢的名目為晚會組織費。「租借會場雖然是每小時1千多元,但這只是場地費,並不包括燈光、舞美以及空調等的費用,加上這些錢,租金就不是區區每小時1千多元錢了。」
她又解釋,雖然剛開始收到何63,800元,但由於當時何帶到港的錢不多,她為延邊團墊付通行證過關費用和追加的住宿費用13,000多元,表演團成員在港乘坐大巴費用7,000多元,173名團員從九龍返回深圳的火車票,每人33元,共計5,000餘元,這樣,為延邊團墊付的費用就已經是2萬餘元。因此,實收到手的錢大概有4萬餘元,加上給主辦方的錢,已所剩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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