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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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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洩洪」QDII准買港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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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周紹基

 內地外匯儲備增長強勁的同時,亦因內地股市熾熱而要政府動用加息、加存款準備金率等手段調控,直接令人民幣升值壓力大增,人民幣匯價昨再創匯改後新高。為紓緩外匯儲備增長過快及人民幣升值的壓力,中國銀監會昨日宣布即日擴大商業銀行QDII(國內機構投資者赴海外投資資格認定制度)的投資範圍,容許有關產品可將50%的資金投資於境外股票或股票相關產品,入場費為30萬人民幣。市場相信,港股會是該批QDII資金的首選投資地。

 之前的QDII,並不容許內地商業銀行代客投資境外的股票及其結構性產品、商品類衍生產品,以及BBB級以下債券。在銀監會放寬規定後,QDII日後可投資於股票及股票基金產品,但同時需符合6個條件。包括投資的股票應是在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投資於股票的資金不得超過單一理財產品總資產淨值的50%,而投資於單一股票的資金,亦不得超過該產品總資產淨值的5%。入場費更不得低於3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6個條件投資股票或基金

 另外,銀監會又要求客戶應具備相應的股票投資經驗,而境外的投資管理人,例如中介人或基金經理等,應受曾與銀監會曾簽訂相關諒解備忘錄的監管機構所認可,像香港證監會就曾與銀監會簽訂備忘錄。最後,商業銀行投資的股票,其上市地的監管機構亦需與銀監會簽訂備忘錄。

 銀監會還規定,商業銀行發行有關投資產品時,應選擇獲國際評級機構A級或以上評級的債券,而商品類衍生工具及對沖基金等,仍舊不在容許投資的規範。銀監會會於稍後時間,具體列出有關的投資管理、資金管理、客戶評估、產品營銷、訊息披露、客戶投訴處理及風險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葉澍�i:利兩地金融發展

 署理財政司司長葉澍�i表示,港府歡迎銀監會擴大QDII的可投資範圍,同時也對銀監會選擇利用香港市場,以及受本港監管機構認可及監管的金融產品和中介機構,來落實有關措施感到鼓舞,認為會為香港銀行和金融界提供更多商機與優勢,亦有助促進兩地金融機構的合作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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