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中大學生報》成員打算就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裁決提出上訴。法律界人士指,上訴時會更換負責的審裁員,可能推翻「情色版」列為2級刊物的裁決,而影視處亦會考慮學生報出版的動機及意圖,未必會提出刑事檢控,加上現時所見,學生報有多個可能的免責理由,相信他們面臨刑責的機會不大。
條例列明多個免責理由
身兼中大校董的大律師鄺志堅指,上訴程序會由1名法官及4名的全新組合的審裁員以公開形式進行,學生報有機會推翻原有裁決。
同時,審裁處裁決與刑事檢控為兩個獨立過程,檢控前一般會考慮出版動機、意圖、再犯可能性等,相信政府有智慧,不會隨便提出,「現在學生報已吸收經驗及會作檢討,相信這些對編委成員有利。」
鄺志堅續指,即使進行檢控,要舉證學生報向18歲以下青少年發布存在困難,加上相關條例列明了多個免責辯護理由,相信學生要負刑責機會不大,「例如學生報有合理理由相信刊物並非不雅,因為過往很少有純文字的內容被評不雅;另外如相關文字涉及藝術、文學、科學或學術等大眾關注事項也可免責,不過這點需要專家判斷的意見。」
按程序學生報可於審裁處公布結果後的5個工作天內,即下星期一或以前向審裁處提出上訴申請。
如果覆核後學生報對結果仍感不滿,代表可向高等法院再提出上訴申請。而影視處則會待得出最後評審結果,才決定是否提出起訴。根據法例,發布2級不雅物品,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4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