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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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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支簽賬積分 當心過期罰款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16]

 【本報訊】信用卡發卡機構為爭取市場,近年更推出「積分透支」服務,以便消費者提早換取心儀禮品。不過,消費者委員會表示,現有4間銀行提供「積分透支」服務,預支積分的上限可為持卡人信用額的3倍或簽賬額港幣50萬元,提醒消費者須於指定限期內清繳預支的積分,否則會被徵收費用。消委會表示,未能於指定限期內清繳預繳積分,會被徵收費用,其中東亞、恆生和上海商業銀行會以所持積分,按比例徵收費用,如東亞銀行會以180積分等於1元之兌換率作計算、上海商業銀行會以100積分等於1.5元之兌換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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