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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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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容許父母輕力」打子女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17]

 新西蘭國會以大比數通過修例議案,將家長責打子女定為違法行為,但容許父母「輕力」責打子女。只要官方正式認可,議案於月內便可正式成為法例。

保守家庭教會齊反對

 經過兩年協商,國會議員以大比數的113票比7票贊成通過有關議案。贊成議案的議員希望修例會減少對兒童的暴力行為。此前,對兒童施暴雖是違法行為,但家長卻可以「合理使用武力,以糾正兒童不良行為、或使兒童遠離危險」作為辯護理由,使許多虐兒案罪犯逍遙法外,成為法例上一大漏洞。新修訂的議案禁止家長採用上述理由對兒童施暴,但給予警方在接到投訴時擁有酌情權,若警方認為家長只是「輕微」責打子女,並不會遭到檢控。

 有關議案於2005年首度提出,遭保守派的家庭和教會團體大力反對,認為修例會使所有父母成為罪犯,他們並在國會門外舉行集會和遊行。而提出有關議案的綠黨議員,甚至曾收到死亡恐嚇。主流的教會團體和兒童福利組織則贊成修例。  ■綜合外電消息/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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