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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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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口供馬虎 10警受懲a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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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監會主席黃福鑫關注裁判官指責警員馬虎錄口供事件。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投訴警察的數字再度攀升,而警方錄取口供的態度亦惹人詬病,警監會主席黃福鑫關注有恐嚇案件因警員錄取口供時,沒有記下重要恐嚇語句而令被告脫罪;另出現有警員沒有以對方母語錄口供、沒有在記事冊寫下曾錄口供或警誡他人的紀錄,甚至未有在口供紙簽名作實等問題。據悉,在3月至4月期間,已有約10多名警員未有按程序錄口供,被口頭警告處分。

 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主席黃福鑫在會上關注,有警員為一宗刑事恐嚇案件的事主錄取口供時,竟沒有錄取該句恐嚇性說話,令被告脫罪。案件本周一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結,主審裁判官表示雖然相信事主供詞,但質疑警方向事主錄取的口供中,完全沒有交代被告的恐嚇語句,基於錄取口供時的疑點,裁定被告無罪。裁判官在案件審結時直指警方「馬虎了事」,建議警方日後應「掌握重點作記錄」。

不以母語錄取或遺漏重點

 警務處助理處長(服務質素)馬維騄認為,投放資源毫無疑問可減低出錯機會,但並非一勞永逸:「舉例某些警署有2間裝有錄影設備的口供房,是否增加到4間又好呢?但如果每宗案件都安排在這些房間,屆時又會有投訴指警方這樣拖慢錄口供時間。」他承諾警方會盡量改進。

 據悉,在本年3月至4月期間,警方覆檢一些刑事案件的口供紀錄,發現部分出現問題,結果向10多名警員作出口頭警告等紀律處分。有警監會成員透露個案主要涉及4大問題,包括有警員未有以對方母語錄取口供、有警員未有在記事冊記下曾錄取口供,或是遺漏曾對某些人作出警誠的紀錄,更有些警員錄口供後竟忘記簽名。

3月份對警察投訴增43%

 警察投訴課在今年3月份共收251宗市民投訴,比2月份的175宗激升43%,令今年首季的投訴個案已遞升至666宗。上升的投訴集中在警員行為不當、濫用職權、疏忽職守、恐嚇以及毆打,其中警員粗言穢語的個案更急升至8宗,佔首季全部20宗投訴4成。馬維騄會後表示,暫時從數字難以推斷投訴上升的趨勢及原因,但承認數字反映公眾對警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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