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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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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炳雄槍傷警員 律政司興訟追數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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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03年被飛虎隊生擒的「新賊王」季炳雄(圖),監獄生涯似乎不得安寧。近日,律政司以季炳雄當年曾槍傷警員施君明,導致港府需向施賠償12萬4千多元一事,直指季炳雄需要負責,入稟區域法院追討政府損失,相信會為季帶來「一身蟻」。

 有執業大律師指,即使季炳雄身在牢獄,但警方「不會做無謂的事情」,相信當局已掌握足夠的資料,證明季有能力還款。而他在香港或海外其他地方。基於民事索償只需證明對方「相對可能地」有責任,因此政府在此案中勝算頗大,故「值得索償」。他續稱,同類型的民事索償案並不罕見,政府已有既定的政策,視乎犯人的經濟狀況決定是否提出起訴。

專家指政府勝算大

 根據入稟狀,現年47歲的答辯人季炳雄,在01年5月以手槍射擊探員施君明,導致其傷重入院。季在05年2月被裁定使用槍械意圖拒捕、無牌管持有槍械彈藥及爆炸品罪名成立,被判24年監禁。

 事後,施君明被診斷失去百分之三的工作能力,港府應賠償共12萬4千多元。由於該傷是因答辯人錯誤或疏忽造成,港府曾多次要求答辯人付款無果,警方遂由律政司代表向答辯人索償該12萬4千多元。

 案發於01年5月22日下午1時許,隸屬九龍城警署特遣隊的施君明,與高級警員黎志偉及一名女警,在旺角窩打老道附近執行反爆竊行動。其間在染布街與太平道之間的行人路上,發現4名可疑的平頭裝男子。3警上前截停4人,施君明先表明身份,話音剛落,施、黎兩人便遭悍匪連轟3槍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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