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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法制日報》報道:15日,兩艘韓國漁船和一艘中國台灣船隻在索馬里沿海遭海盜劫持,韓國漁船上共有24名船員,其中包括10名中國人;被劫持的台灣「慶字號」漁船則有8名大陸漁工。這一消息連日來牽動著國人的心。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專業副教授辛崇陽表示,「索馬里沿海發生的劫持事件,為中國如何應對海盜行為敲起了警鐘。」
管轄區以外無法可依
辛崇陽表示,早在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就規定了締約國合作制止海盜行為的義務,規定每個國家在公海上或在任何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地方均可扣押海盜船舶或飛機,或為海盜所掠奪、控制下的船舶或飛機,逮捕船上和機上人員並扣留船上和機上財物,扣押國的法院可判定應處的刑罰,並可決定對船舶、飛機或財產所應採取的行動。
辛崇陽說,防止海盜行為的區域性國際條約也存在,如《亞洲地區反海盜及武裝劫船合作協定》。然而,很多情況下追捕海盜相當困難,這是因為很多襲擊事件發生在各國管轄的海域範圍之外。國際海事局負責人穆昆丹說,「國際公海存在法律實施盲區」,是造就海盜橫行的原因。辛崇陽解釋說,海盜猖獗與其發生地相關,即發生在公海或在任何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地方,根據國際法有關制度,這些海域是不屬於任何國家管轄的,這為海盜行為提供了溫床。
現代海盜 有軍事政治目的
海事人士表示,傳統海盜的目標往往僅限於油輪和商船,而現代海盜把軍艦、碼頭、旅遊勝地乃至居民區都變為他們的襲擊對象。
大連海事大學副教授王秋玲說:「除非沿岸國對在其領海內發生的海盜事件作出規定,否則這些在一國領海內實施襲擊行為而迅速逃往公海的船隻,都不能將其視為海盜船而予以抓捕懲治。」
海事人士對記者說,傳統海盜的目的多是為了搶劫財物,而現代恐怖主義分子的目的在於對抗政府,製造混亂,有明顯的軍事或政治目的。如果按照公約規定,只把具有私人目的實施劫掠的定為海盜,而將具有政治目的現代恐怖組織實施的同類行為排除之外,顯然又放縱了一批海盜罪犯。
被劫台船8名大陸漁工
【本報訊】據新華社北京19日電:從台灣有關方面獲悉,16日在索馬里沿海被海盜劫持的台灣漁船為「慶字號」,船長姓陳,該船去年2月從高雄小港出海,預定作業912天,出港時船上有4名台灣船員,8名大陸漁工,但出港後是否又有新增人員目前尚不清楚。
據悉,在索馬里沿海被海盜劫持的船舶目前已被帶到索馬里以北400公里的地方。
亞太地區打擊海盜信息報告中心中國聯絡點設立在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總值班室,值班室副主任杜永東說,18日來自信息報告中心和國際海事機構的消息說,船上的人員仍沒有見到。
目前,各方正在積極組織營救。杜永東說,以前在索馬里至少發生過7起船舶被海盜劫持事件,都是通過談判解決,船舶和人員被海盜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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