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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香港回歸後,不少港人北上尋求發展機遇,經常往返兩地;然而,部分人在內地發展不如意最終要返回香港,一些甚至要靠申領綜援過活,但根據現行政策,綜援申請人在申請前一般需居港309天,才有資格申領。有團體批評,當局這些關卡,令他們生活苦不堪言,缺乏支援。
走水貨維生 日賺百餘元
現年63歲的阿良(見圖),在建築界工作40年,後來行業不景,97年回內地尋找出路。在00年誕下女兒後,一闊三大,更要以「走水貨」維生,日薪100至200元。不過,因當局在05年致力打擊走水貨活動,他遂決定回港生活,「那時一心來港找工做,但從前的朋友都失去了聯絡,找不到工作,無奈下唯有申請綜援。」就是因為離港太久,阿良的綜援申請由05年7月一路拖至06年3月才獲批,足足8個月,他目前仍欠下業主1萬元屋租未清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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