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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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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討6萬元宴請法官倒貼7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22]

 山西曲沃農民張志祥,為了要回6萬多元的執行款,經常到法院報到,請法官吃飯。年復一年,張志祥不但沒有要回一分錢,反而倒貼了7萬多元,最後終於發現執行款早被法院「肢解」給了別人。

 張志祥今年59歲,14年前,張志祥將自己在翼城縣馬尾山村的一家選礦廠,以19萬元的價格賣給了村民司萬倉。但司萬倉在支付張志祥4萬元後,將尚未取得所有權的選礦廠私自賣給了村民婁成山。張志祥得知消息時,婁成山尚欠司萬倉6.18萬元買礦款。

法官赴宴 嘴不留情

 1994年,張志祥將司萬倉告到翼城縣人民法院。當年8月,法院下達民事調解書,由於司萬倉早已債台高築,唯一能夠償還張志祥的,只有婁成山尚未支付的6.18萬元,當日這筆款項被依法凍結,並特別註明這筆款是司萬倉欠張志祥的。張志祥萬萬沒有想到,就是這筆錢,竟然折磨了他整整14年。

 張志祥最先接觸的法官是安國廉。張志祥回憶說,每次見到安國廉,安總是忙得腳不沾地,直到中午時分才能坐到辦公桌前。通常,與張志祥的交流剛剛開始,就到了吃飯時間。張志祥至今仍記得一次「割肉午宴」,赴宴法官除了安國廉,還有一位副院長及幾位庭長。副院長說:「農民兄弟掙錢不容易,打官司更不容易,大伙替老張省著點。」接下來,這位副院長便點了一樣菜:一隻龜。張志祥說:「斤二襾的龜,50元一襾,一下要了600元。」那頓飯總共花了1,300元,張志祥在一旁添水倒酒,強作笑顏。但是,直到安國廉離開人世,都沒能幫張志祥要回一分錢。

款項被分 欲覓死路

 1995年1月,苦盼無望的張志祥向翼城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給錢可以,但必須找到司萬倉。」經多次懇求,時任執行庭副庭長的楊繼發終於表態。1995年年底,經過連日跟蹤,張志祥總算「抓」到了司萬倉。「法院不能再推了,這才說了實話,6萬多元執行款早就被人分了。」真相大白,張志祥和妻子終日以淚洗面。一個早晨,張志祥來到法院門前準備自殺。妻子聞訊趕來,夫妻倆在法院門前抱頭痛哭。

 2002年,張志祥打聽到婁成山的下落,又懇求楊繼發派專人前往執行,但仍分文未得,只是欠賬本上又多了幾個數字。幾年來,為了要回這6.18萬元,張志祥先後支付了5,610元訴訟費、8,000元律師費、1,500元申請執行費、宴請法官的上百頓飯費2.9萬元、為安國廉購買彩電的2,500元、44趟尋找司萬倉的路費1萬元、尋找婁成山的費用數千元等,各項費用共計7萬多元! ■山西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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