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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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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會功能只作整體提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22]

 【本報訊】(記者 鍾立)了解中央政府運作的消息人士,最近談到特首選舉提名委員會問題時表示,該委員會的功能實際上是作一個整體提名,有別於現時的選舉委員會的提名功能;即是說,在提名委員會機制下,並非本港現時很多人認為的,只要候選人取得某一個比例的提名便能成為候選人。

 香港社會正就特首選舉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作出諸般建議。消息人士強調,提名委員會將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經民主程序產生,這裡說的「民主程序」是一個路線圖,如何達至需要香港繼續研究。不過,他說,雖然本港很多人認為,未來的提名委員會等同現時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但兩者根本的功能和運作並不一樣;因為構思中的提名委員會只作整體提名,並非像現時選委會那樣,只要參選人拿到足夠選委提名便得到「入場券」,成為特首候選人。

 他又提到,為確保由香港市民選出的特首人選不會不被中央接納,事先應加強溝通,因為大家有可能面對一個兩難局面:中央擁有對特區政府特首及主要官員的實質性的任命權,中央是通過特首發揮作用,是保障「一國兩制」、《基本法》的,若香港選出一個「一定不被中央接納的人選」,便有機會發生不任命的情況;而萬一出現「不任命」情況,會給香港帶來極深遠的負面影響,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故應在機制上設立溝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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