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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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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靚D」代言人索還2.7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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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成功減去20多磅,但不獲「變靚D」退還2萬7千元的纖體治療費用,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本報訊】體重123磅的19歲少女,為了獲得纖瘦身形,參加纖體公司「變靚D」的「2007年代言人達標退款計劃」,在兩個月內成功減去20多磅,但「變靚D」提出附加條件,要求少女無條件拍照及出席宣傳,否則拒絕歸還2萬7千元的計劃費用。少女不滿「變靚D」隱瞞附加條件,日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變靚D」索償。

 申索人為陳德珊,答辯人為「變靚D纖體美容有限公司」,由於昨日「變靚D」沒有代表出席聆訊,本案將押後至7月初再訊。

公司:聯絡申索人商和解

 「變靚D」回覆查詢時則確認,申索人曾上門查詢有關計劃費用是否會分期還款的事宜,當日申索人投訴12個月分期還款的時間太長,要求縮減至8個月;發言人又澄清指,職員替申索人登記的時候,已經說明這個計劃將設有附加條件,即是要替「變靚D」當代言人,因此她在簽約一刻應該知道有關的條款。

 發言人表示,該公司稍後會聯絡申索人,商討能否就此案和解。

 入稟狀稱,申索人在本年1月參加了「2007年代言人達標退款計劃」,費用為2萬7千元,由答辯人替申索人向AEON財務公司借出;答辯人承諾如果申索人可以在兩個月內由123磅減至103磅,答辯人將全數退還款項,而她的責任只須出席3次私人會員聚會。

 在第一份合約中,指明如申索人達標,將自動成為本年代言人,在分期還款的時段內,代言人將不得參加其他纖體公司的療程,否則可被取消代言人的資格,同時,達標的代言人將有機會晉升為最佳的5名減磅達標者,並角逐成為本年的代言人冠軍。

 申索人在計劃中期時,曾上門查詢還款的詳情,職員表示,每一位代言人成功減肥後須簽署第二份合約,內容指代言人在未來一年內,每一個月到「變靚D」量度體重,確保體重能維持,她便可以逐月取回退款。

要求隨傳隨到做宣傳

 根據入稟狀,申索人不滿答辯人在簽第一份合約時沒有提及有第二份合約,造成隱瞞欺騙。而在兩個月後,其體重下降至100磅,職員要求她簽下第二份合約,要求她無條件替答辯人拍照、錄影片段及雜誌等,「隨傳隨到」上公司做宣傳,如申索人違規,答辯人將停止退還款項。申索人投訴答辯人沒有盡早告知第二份合約的內容,條款不合理,向答辯人索取她2萬7千元計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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