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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郭曉樂)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透露,該署的內部工作小組已進入草擬修訂私隱條例建議的最後階段,並作出50多項建議,希望在提高公署監管權力的整體效率的同時,可以執行檢控工作,以更好使用公帑。當局希望可盡快把建議提交予民政事務局及相關部門審視,以便進行公眾諮詢,再提交予立法會作出審核。
吳斌昨日與傳媒敘會時指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自通過10年間,公署一直構思希望同時擁有調查及檢控權,由於修訂條例的建議多次未能載列於立法會議程之上,有見及此,公署決定於去年全面檢討條例,希望有關方面能一次過審議條例,公署在完成後會盡快交予政府作出審議。
知法犯法 將被嚴懲
根據公署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建議,為了嚴厲懲處資料使用者「知例犯例」,資料使用者若在短期內第二次違反保障資料原則規定,即屬違法,公署亦會相應提高有關條例的罰則;至於「查閱個人資料」要求方面,公署建議,資料使用者若沒有持有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副本時,須在40日內通知該名提出要求的人士。
吳斌相信,由於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來屆會隸屬政制事務局的管轄範圍,可能一切與政府的磋商要有待來屆政府正式組成後,再重新開始,公署會以開放的態度聽取意見,希望尊重個人私隱與社會其他範疇取得平衡。
另外,公署於昨日開始至下月29日,就《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進行修訂諮詢,又會於8月26日至9月1日,聯同多個亞太區私隱機構成員舉行「私隱關注運動」,以提高區內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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