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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今年2月,警方處理一宗偷渡客匿藏案,當打開櫃門時,赫見一名少年手持類似手槍的物體指向他們,驚動談判專家到場,少年最終「棄械」投降,警方僅發現一堆塑膠碎片,經重組後證實只是玩具槍。引起警方大為緊張的17歲偷渡客,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以仿製火器拒捕等罪,判囚21個月。
匿貨櫃抵港遇查拒捕
來自重慶的被告王路平(17歲),聲稱玩具槍只是買來送給胞弟。他承認以仿製火器拒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非法入境3罪。法官簡仕勳強調被告愚蠢及極端,認為其行為足以令他自己造成傷害,考慮到被告認罪,乃判以21個月監禁。
案情指出,被告在本年2月3日晚,躲在一輛來往中港兩地的貨櫃車的貨櫃內,翌日早上10時大喊求救,司機發現報警,警方到場後打開櫃門,表明身份並要求對方舉高雙手,此時被告反而從背部拿出一把類似手槍的物體,指向警員。該名警員即大喊:「有槍!」並把櫃門關上。稍後談判專家奉召到場,約兩小時後被告投降。
狡稱帶刀僅作切水果
警方事後在貨櫃內搜到一把30厘米長的利刀、一堆塑膠碎片、及一張中國身份證的碎片;塑膠碎片經政府化驗所重組後,組合成一把類似真槍的玩具槍。警誡下,被告只承認他看到香港警察太害怕,把手指指向警員,警員卻誤以為是真槍而已,又解釋該堆塑膠碎片只是膠棍一支,他深恐警方會認定是攻擊性武器才將它打碎,被告又謂貨櫃內的利刀只是他從深圳帶來港切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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