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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與12歲女童非法性交的富家子,被解上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本報訊】就讀美國南加州大學工商管理系的一名富家子,涉嫌在網上認識一名12歲半的女童後,以2千元利誘女童出賣「初夜」,並相約女童到酒店進行「不道德交易」;警方接獲女童的母親報警後,到疑犯下榻的酒店「破門」入房調查,發現被告與另外兩名少女大被同眠。被告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一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暫毋須答辯,准以10萬元保釋,等候至7月17日再訊,以便警方安排認人手續及律政司指示,不排除稍後會加控其他罪名。
12歲事主向母和盤托出
被告劉志翔(22歲),身材略胖,其父據說是廣州的知名商人。被告昨站在犯人欄內顯得極為緊張,控罪指他涉嫌於本月19日,在上海街555號朗豪酒店某房間內,與一名12歲6個月大的女童非法性交。
案情指出,12歲半的女童以換取2千元出賣「初夜」後回家,被母親發現身懷「巨款」,女童經不起母親的質問,終將事件和盤托出,其母憤而報警。警員接報即派員到涉案的酒店房間搜查,「破門」後竟發現被告正與兩名衣衫不整的15和16歲的少女在房內,遂拘捕3人返警署調查。
獲准以10萬元保釋候審
警誡下,16歲的少女承認收取5千元後與被告進行性交易,15歲的少女否認曾與被告性交,被告則保持沉默。控方指被告無刑事紀錄,但由於案情嚴重,被告持美國「綠卡」來港,極有可能潛逃返美,故反對他保釋。辯方指被告的父母正趕回香港嚴加看管他,亦能提供10萬元保釋金及人事擔保。裁判官最後批准被告以10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及干擾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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