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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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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皇后碼頭未達法定古蹟水平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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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學生在皇后碼頭前觀看反對拆卸碼頭人士的簽名及標語。法新社

 【本報訊】政府向立法會申請皇后碼頭易地重置的5000萬元撥款,昨日在工務小組委員會以10票贊成、7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只待立法會財委會在下月8日會議再通過撥款後,碼頭拆卸工程即可動工。對皇后碼頭命運有決定性影響的古物事務監督、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在投票後宣佈,經過「詳細及綜合考慮各相關因素」後,認為皇后碼頭未達法定古蹟水平,在前天決定不把碼頭訂定為法定古蹟。

 何志平表示,已詳細審議政府古物古蹟辦事處就皇后碼頭的文物價值研究及分析報告,亦考慮各界關注團體和人士提出的意見,當中包括本月9日對皇后碼頭連續舉行的公開聽證會及古物諮詢委員會的討論,但未有出現突破性結論:「經過詳細的考慮,我認為皇后碼頭的歷史、考古或古生物學意義,並未達到應訂定為法定古蹟的水平。」

何志平:未達法定古蹟水平

 他解釋,法定古蹟的評定極為嚴格,建築物的「歷史、考古或古生物學意義必須是毋庸置疑」,何志平續稱,現時全港只有63幢文物建築被列為法定古蹟,全為戰前建築物。現時的皇后碼頭是在1953年建成。

 何志平承認皇后碼頭具有一定的歷史意義,有助見證香港的殖民統治歷史,但歷史價值卻不高:「現時香港有很多戰前歷史建築物,相比皇后碼頭,它們不但是殖民歷史的印證,亦具有更高的歷史價值。」他認為皇后碼頭在設計、裝飾及手工上的重要性及影響力,都比不上同期及類近的建築物。

具歷史價值 卻並非古蹟

 古物諮詢委員會決議把皇后碼頭列為一級歷史建築,而作為古物事務監督的何志平,卻不建議把它列為法定古蹟,何志平解釋文物建築評級與法定古蹟並無直接的關係:「不是所有一級歷史建築都可成為《古物及古蹟條例》下的法定古蹟,也不是每一項法定古蹟必須先被評定為一級歷史建築。」他更指現時大部分一級歷史建築都未有宣布為法定古蹟。根據資料,有151幢建築被古物諮詢委員會評定為一級歷史建築,但當中只有28幢被列為法定古蹟。

立會財委會6月8日表決

 立法會財委會主席劉慧卿表示,初步與當局磋商後,有關皇后碼頭拆卸及重置的提案,將於6月8日的財委會會議上討論及表決。她表明當局必須提交所有解釋需要動用撥款的文件:「大家不用怕!財委會是最嚴(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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