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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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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頭暈 的士連撞兩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28]

 【本報訊】大角咀昨晨發生懷疑受藥物影響的車禍。一名的士司機疑因病吃過成藥才駕車開工,結果在福全街失控越線猛撞一輛接駁巴士後,再撞向另一輛私家車,意外中僅的士司機受傷須送院,警方正調查的士司機肇禍是否與服食成藥有關。

 疑受藥物影響撞車之的士司機姓鄧,48歲。昨晨11時許,他接載一對母女乘客後,沿大角咀福全街中線行駛。當時一輛私家車及一輛酒店接駁巴士正沿慢線東行,並在交通燈前準備減速慢駛。的士駛至福全街7號對開時,突失控越過行車線,撞向接駁巴士車尾,再反彈撞向前面私家車車尾始能停車。的士司機受輕傷,車上兩名乘客及另外兩車的司機則無恙。

 途人發現意外報警,警員接報到場為的士司機進行酒精測試,證實為零度。

 其後,救護員為的士司機探熱,發現他有發燒病徵,遂安排救護車將他送院。

 警方發言人稱,無紀錄顯示的士司機事發前曾服藥;惟有人事後向記者表示,事發前一天開始感身體不適,有傷風發燒症狀,因此昨早開工前,自行購買成藥服用。他稱,昨晨7時開工,8時曾服藥;事發時突然感眼前一黑,而事後已記不起當時經過。

藥後駕駛可判囚3年

 藥後駕駛與醉酒駕駛均屬違法,刑罰相同。根據《道路交通條例》374章39條,任何人在酒類或藥物影響下駕駛汽車;若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2萬5千元罰款及監禁3年;如循簡易程序定罪,如屬首次犯罪,最高可處1萬元罰款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則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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