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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正在徵求意見的國有大股東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的相關規定由3個辦法組成,包括:關於規範國有大股東轉讓上市國有股的相關辦法、關於規範國有大股東受讓上市國有股的相關辦法、關於國有和國有控股的852家上市公司轉讓上市國有股實行標識管理的相關辦法。
報道又引述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紀鵬在「中國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高峰論壇」上說,中信證券和瀘州老窖股東減持套現的案例說明,這部分由於市值快速增長實現的巨額套現資金,其去向沒有任何監督,套現過程沒有相應的程序和備案要求,是否繳納了相關稅費尚不清楚,故此形成了對國資監管的挑戰。
同時,利用一股獨大的地位,大股東完全可以利用自身優勢進行周期性的高拋低吸,可能影響到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和股市的長期健康穩定發展。他建議,國資管理部門應該盡快出台上述3個相關辦法,對國有大股東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行為進行嚴格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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