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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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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提醒人為造市違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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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 資料圖片

 【本報訊】港股乏方向,細價股淡市下禾雀亂飛,升幅動輒幾成。證監會在最新一期《慧博士》專欄則提醒投資者,以虛假手段,將收市價舞高弄低屬市場操縱行為,隨時被檢控。

  證監會在《慧博士專欄》舉了一個案,一名散戶以每股0.80元的價格,買入了一隻三線股(甲控股有限公司)共10萬股的股份,後來股價持續下滑,最後跌至0.50元,散戶想沽掉手上的甲股份,但又不想蝕那麼多,於是散戶便在接近收市時,即收市前兩分鐘內,以「高」價(例如0.70元)發出單一手(即2,000股)的買盤。這樣,散戶即是以低的成本,甚或無需付出分毫來推高收市價。

  證監會指出,在個案中,散戶以虛假的手段舞弄收巿價,以從中圖利。即是散戶透過人為造巿,把股價設定至非真實的價格,該價格根本不能反映出真實的供求情況。結果,收市價嚴重扭曲了該股份的實際需求,營造出該公司的價值遠高於市場認為它應有的實際價值的假象。在此個案中,便高出了40%。

收市前人為推高股價

  假設該公司有1億股已發行股份,以每股0.50元計算,該公司的市值(或市場認為它應有的價值)為5,000萬元。如散戶將收市價推高至0.70元,便等於將該公司的市值抬高了40%至7,000萬元,從而誤導市場,令該公司的市值暴漲達2,000萬元。

最高罰100萬兼坐監

  該會指出,操縱市場包括以虛假的手段設定股價,導致股價不能反映出真實的供求情況,故若投資者在接近收市時發出某股份的買賣盤,以圖設定其收市價,即構成市場操縱行為。曾有參與這種操縱收市價活動的人士被裁定觸犯刑事罪行,最後被判緩刑監禁。該類市場操縱人士最高亦可被罰款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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