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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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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筱萸家屬委律師上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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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30日電】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見圖),因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29日一審被判死刑。鄭筱萸的辯護律師之一、北京公元律師事務所劉寧向媒體表示,鄭筱萸對判決結果當庭表示不服,目前其家屬已委託他們上訴。「這兩天我們開始準備上訴材料。」

 從今年1月1日起,最高法院收回死刑複核權。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鄭筱萸一審判決後,10日可依法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上訴,二審終審判決後如果依然維持原判,還將由最高法院直接複核本案。「能否改判,很難說,但是我們會努力。」鄭筱萸辯護律師稱。

 對於判決結果,鄭筱萸的兩位辯護律師張慶和劉寧均表示不便評論,有關細節因與家屬有協議也不能接受媒體採訪。從本月16日庭審到昨日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鄭筱萸一案的審查只用了13天。知情人士指出,由於鄭筱萸的級別和本案的高度社會關注度,法院對本案的審理高度重視,一審判決結果上周即已敲定,經請示有關領導後昨天正式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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