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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區的霓虹燈,深宵時分仍通明。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擁有東方之珠美譽的香港,深宵燈火依然璀璨,但帶來的光污染卻滋擾不少民居,但多個政府部門推卻指不屬其工作範圍,即使是統籌污染管制的環境保護署,面對光污染投訴數字在過去4年飆升近3倍至35宗,也只是「無牙老虎」,難怪有台灣學者批評本港所用的是「暴力式照明」。
維港兩岸 鬥光鬥亮
自啟德機場於1998年關閉後,原先顧及航機安全的城市燈光管制放寬,維港兩岸「鬥光鬥亮」,帶來燈光滋擾的光污染投訴更急劇上升(見表)。地球之友環境事務經理朱漢強表示,過去曾發現不少店舖、街市和樓盤也有「日照夜照」的情況,本年底會推出攝影集和舉辦光污染導賞團,以呈現港人濫用照明的情況。
環保法例 無從管制
中西區議會的文件中,曾就大廈外牆的燈光招牌滋擾民居進行討論,但民政事務處、屋宇署、地政處、環保署和警務處均稱無能為力,使「鬥光鬥亮」的情況變本加厲。政府發言人表示,現時環保法例不適用於管制用以宣傳的外牆招牌所產生的燈光滋擾,其他部門亦沒有管制光線的強弱,但政府無意擴大管制安排。
幻彩香江用省電裝置
台灣建築系學者林憲德在去年出版的《綠色建築》中,指「香港引以為豪的都市Light Show(幻彩詠香江)既浪費能源又傷害生態。」經濟發展及勞工局發言人表示,參與匯演的大廈普遍使用具能源效益的燈光裝置,如泛光燈及發光二極管燈,較傳統用電量減30%,每晚上演僅為13分鐘,對能源及生態沒有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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