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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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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院聆訊3方 交換書面陳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03]

 【本報訊】教院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研訊接近尾聲,委員會代表律師和參與聆訊的各方代表律師昨交換書面陳詞。代表教統局長李國章及前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的律師代表在陳詞強調,干預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的指控非常嚴重,有關證據的清晰及可信性必須充分,但教院校長莫禮時及前副校長陸鴻基的證據出現多次「突變」,多項說法充滿瑕疵,顯見二人對教統局有先入為主的負面印象,有意無意將所發生的事「修飾」及「重構」成各項指控。

李羅指莫陸證供不可信

 李、羅一方的律師陳詞指,莫、陸的證據多次改變,難以構成足夠可信性。其中關於2004年1月21日電話對話內容,莫、陸先指李國章施壓合併,拒絕合併是當年削減學額的「原因」,及後變成李稱自己是教院的朋友,如教院合併李便能提供協助,顯見前後不一。陳詞指,莫禮時將當日對陸鴻基轉述該電話對話時已改變了部分內容,有理由懷疑只是莫一直懷著「恐嚇教院」。

 至於羅范椒芬的「炒人」指控,陳詞指其中關於「炒」黎國燦及黃炳文的背景已證明完全錯誤,莫、陸在過程中多番修飾圖令證供合理化,最後出現多項捏造。整個指控只是莫禮時將早期一段與羅太商討如何處理學者批評教改文章的對話「移植」,最終變成要求「炒人」。

律師相信李曾說「蹂躪」

 代表莫、陸的律師指,合併是李國章個人議程,他透過削資及教院校董會主席梁國輝多番向教院施壓合併,包括令莫禮時被否決續任校長。陳詞中亦強調,不認同中大與教院合併符合社會大眾利益,相關院校改革必須根據向不同持分者諮詢。

 另外,代表調查委員會的律師提交結案陳詞中指,2004年1月莫、李通話中,難以判斷李曾作出干擾院校自主的行為,亦沒有足夠證據指李、羅借助幼教學額向教院施壓合併,可以推斷莫禮時是反應過敏。不過,他們相信李國章曾向前教院校董會主席葉錫安使用過「蹂躪」一詞。對於李國章的「You will pay」指控,陳詞指李有可能在憤怒的情況下說過有關說話,並可能為教院添加不適當的壓力。

委員會下周聽宣讀陳詞

 調查委員會秘書處發言人指出,有關律師的意見並不代表委員會的意見。委員會將會在6月5日及6日聆聽各方代表律師的口頭陳詞後,才會作出獨立的調查結果及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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