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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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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證監:內地人炒港股違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04]

 【本報訊】據內地《證券時報》報道,針對日前內地居民私炒港股日趨增多的情況,深圳證監局表示,根據現行法例,內地居民通過境內券商、其他非法經營機構或境外證券機構的境內代表處(包括香港、澳門和台灣證券機構)開立境外證券帳戶(包括香港、澳門和台灣證券帳戶)和證券交易都屬於非法行為,不受國內法律保護。

 報道稱,截至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家證券公司獲准開展QDII業務,內地投資者如果打算通過國內券商投資境外市場還需要等待監管部門相關法規的出台。因此,現階段內地券商還不能幫助投資者開立境外證券市場投資帳戶或證券交易業務。

現未有一家證商准開展QDII

 除了不能直接受理境外證券業務,內地證券公司也不能與境外證券機構合作,開展上述證券業務。

 深圳證監局相關負責人指出,境外證券機構在國內設立的代表處不能在境內從事開立境外證券帳戶、境外證券交易等經營性業務。中證監《外國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第14條明確規定:「代表處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與任何法人或自然人簽定可能給代表處或所代表的機構帶來收入的協議或契約,也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

 深圳證監局規勸內地投資者應理性地選擇合法途徑進行證券投資,以避免投資風險和可能發生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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