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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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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抗爭過激 涉違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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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威者拉出橫幅,抗議公屋加租不封頂。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市民的街頭示威抗爭愈演愈烈,昨日就接連有示威者擅闖輕鐵路軌、硬闖政府官員寓所。有律師和立法會議員認為,衝入局長官邸的行徑未免過激,並不妥當,不僅影響他人,更涉嫌違法。有學者相信,本港出位甚至擾亂秩序的抗爭近年愈來愈多,與市民及團體不信任政府及議會有關,改以激烈的街頭抗爭方式表達意見。

入侵私人地方 可究責

 大律師潘展平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團體與市民為了表達意見,而入侵政府官員的寓所,因屬於私人地方,可構成遊蕩或滋擾,如被追究,或需負上法律上的責任。他又認為,抗議人士以激烈方式爭取權益,如侵入私人住宅,甚至擅路軌上表達意見,並不妥當,因為這種做法會影響他人。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昨日出席一個公開場合時表示,示威人士衝入局長官邸的行為未免過激,亦沒有這個必要,硬闖亦是一種很不禮貌的行為。他續稱,現時新修訂的租金政策已經相當不錯,在8月1日減租之後,往後就算需要加租的話,亦不能超過1成,對居民來說,已經設立了一個很好的保障。

改善官民互信 能避免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表示,街頭抗爭愈來愈多,與市民及團體不信任政府及議會、覺得自己的訴求得不到回應有關:「有時政府夠票,部分議題未為大眾接受就過鬫問題根本未解決;既然議會內不能反映自己的意見和訴求,部分團體及市民惟有轉投體制外處理,以街頭抗爭方式來表達。」他不諱言,如政府未能改善與市民互信,激烈街頭抗爭或會陸續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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