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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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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生偷拍裙底 判囚兩星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09]

 【本報訊】理大土木工程系夜間學士課程29歲男生林朝暉,今年4月27日晚於校內圖書館溫習時,經不起同桌19歲青春少女的魅力,把手機綁在鞋面上偷拍其裙底春光,但遭對方男友揭發。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昨被判監兩星期,除自毀前程外,更痛失相戀10年的女友。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一直勤奮工作及學業,還呈上3封來自父母、前女友及中學校長要求輕判的求情信。裁判官沈小民指出,手機拍裙底的案件非常普遍及有上升趨勢,雖然被告過往無案底,但法庭必須判監,以防被告重犯,及阻嚇有犯罪傾向的人。量刑起點為3周,認罪減為兩周,由於被告已還柙兩周,預料很快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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