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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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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四項建議應對發展難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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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出席八國集團與發展中國家領導人對話會後,與出席會議的G8國家、非洲國家領導人及國際組織負責人合影。中新社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昨日出席八國集團與發展中國家對話會議,並在會上表示,氣候變化是環境問題,但歸根到底是發展問題。這個問題是在發展進程中出現的,應該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解決。此前,他在與4個發展中國家領袖會晤時表示,中國願與國際社會開展廣泛合作,但發達國家應率先減排,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幫助。

 八國集團與發展中國家對話會議在德國北部海濱小城海利根達姆舉行。胡錦濤指出,各方在促進自身發展過程中,必須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建立可持續發展的生產和消費模式,才能從根本上應對氣候變化的挑戰。

發達國家應率先減排

 胡錦濤說,各國要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所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這一原則既反映了不同國家經濟發展水平、歷史責任、當前人均排放水平上的差異,又是未來國際合作得以維繫並取得進展的基礎。

 胡錦濤並在會上指出,當前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世界經濟失衡加劇,能源資源壓力增大,生態環境問題突出,貿易保護主義趨勢上升,給各國制定國內政策、開展國際合作提出了新課題新挑戰。為此,胡錦濤就加強國際發展領域合作提出四點建議(見附表)。

 胡錦濤前日在柏林出席與印度、巴西、南非、墨西哥4個發展中國家的領導人集體會晤時亦表示,中國願同包括發展中國家在內的國際社會開展廣泛合作應對氣候變化,願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同各國加強交流,並向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中國已採取措施對應

 胡錦濤認為,無論從歷史責任還是從現實能力而言,發達國家均應率先減排,並在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方面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幫助。

 胡錦濤介紹,中國重視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認真履行國際公約,採取的政策措施包括:推進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節約能源、提高能效,發展可再生能源,實施生態建設工程,計劃生育減緩人口增長等。為了更好地應對氣候變化,中國政府制定和公佈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並將認真貫徹落實。

昨晚離德赴瑞典訪問

 出席完八國集團和發展中國家對話會後,胡錦濤應瑞典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國王的邀請,當晚乘專機離開德國前往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開始對瑞典進行為期兩天的國事訪問。這是中瑞兩國建交57年以來,中國國家元首首次訪問瑞典。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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