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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四川新聞網9日消息:36歲的成都女子唐秀蓉想赴香港參加選美比賽,卻被告知超齡不能參選。遭拒絕後的唐秀蓉竟想出借年輕女性的身份證冒名參選辦法。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已對這起偷越國境邊境罪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唐秀蓉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執行,同時並處罰金千元。
據介紹,想到香港參加選美比賽的唐秀蓉因為已滿36歲,因此被告知年齡超過最高限度而不能參加比賽。異常執著的唐秀蓉為了能到香港參加選美比賽,最終於去年3月想到了找小她12歲的鄧某借用身份證和戶口本的計劃。
超齡選美偏執狂 持假證18次赴港
由於鄧某是唐秀蓉侄子的女友,因此唐秀蓉很容易就借到了鄧某的身份證和戶口本。之後唐秀蓉持所借身份證和戶口本,用本人照片通過成都一家旅行社在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騙取了名為鄧某的護照和港澳通行證各一本。
為參加選美,唐秀蓉於去年3月25日至9月7日期間先後持冒名辦理的港澳通行證和護照,以鄧某名義18次從羅湖或皇崗口岸出入邊境往返於大陸和香港之間。其間唐秀蓉還先後4次往返於香港和泰國之間。同年9月21日,當唐秀蓉再次到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以鄧某的名義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時被發現,隨即被拘獲。
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唐秀蓉違反國境邊境管理法規,冒用他人名義多次越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偷越國境邊境罪。但是鑒於唐秀蓉屬初犯且認罪態度較好,加上其主觀目的不是參與非法活動,最終法院根據情節對其酌情採用了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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