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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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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基地」嫌犯裁違憲 挫布什反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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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弗吉尼亞州的聯邦上訴法院裁定,美軍不得以「敵方戰鬥人員」名義,無限期拘留懷疑是「基地」組織成員的美國居民馬里(見小圖),軍方應該循正常的司法程序審訊疑犯。司法部對裁決表示失望,並會要求法院重新考慮判決。

 上訴法院判詞指,根據美國憲法,總統無權下令軍方捉拿及無限期禁錮合法居民,軍方這樣做只會破壞憲法,對國家帶來嚴重後果。法院指軍方要麼將他交由法院,按正當的司法程序審理,要麼將他釋放。馬里的代表律師表示,裁決彰顯法治精神,憲法保障了美國公民和移民的權利。

 據司法部引述「可靠證據」稱,41歲的馬里曾在「基地」頭目拉登建立的阿富汗恐怖分子訓練營受訓,也接觸過據稱是「911」事件策劃人的穆罕默德。在2001年9月10日,即「911」事件發生前一天,馬里帶同妻子和5名子女到美國伊利諾伊州留學,但3個月後被拘捕,據稱他替「基地」做間諜,企圖破壞美國金融系統。2003年6月,布什把他列為「敵方戰鬥人員」,下令押解到南卡羅來納州一個軍事監獄,自此馬里在沒有任何罪名下,被囚禁了4年多。

馬里無罪名 被囚逾4年

 關塔那摩軍事法官上星期剛駁回了對加拿大籍囚犯卡德爾的指控,這意味著布什成立的特別軍事法庭無權審訊關塔那摩監獄的380名囚犯。今次上訴法院的裁決,再一次打擊布什的反恐戰略。布什政府的代表律師堅持,國會和終審法院均授權總統對抗恐怖主義及保護國民,按照軍事委員會條例,法院無權審訊被列為「敵方戰鬥人員」的犯人。  ■綜合外電消息/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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