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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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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擬緊縮大陸配偶赴台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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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台灣的權益沒有保障,大陸新娘經常走上街頭抗議。 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中通社及東森新聞12日消息:由於大陸配偶離婚率比台灣本島人還高,加上所謂「國家認同」不以台灣為優先,台「內政部」《人口政策白皮書》研擬再度限縮大陸配偶赴台配額。白皮書規劃,大陸配偶依親居留每年限制在12,000人,長期居留從原本不限改為每年限7,000人,定居從每年6,000人縮減為4,500人。

 對此,新住民協會秘書長劉獻文認為這是歧視,並指政府不應畫地自限,反而更有必要去了解大陸配偶的需求。而「內政部」政務次長林美珠則澄清,這只是研究團體的初步意見。

每百對有55對離婚

 據「內政部」資料顯示,大陸配偶離婚率確實比本島人還高。從2004年到2006年間,本島人每100對就有46對離婚,大陸配偶每100對有55對離婚,外籍配偶每100對有27對離婚。這些數字是依據3年來離婚總對數除以結婚總對數的結果。

 不過,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曾公佈,大陸配偶的離婚率比台人離婚率高出10倍之多。該會指出,台灣離婚率全球排名第5,每千人中有2.9對離婚,而大陸與台灣聯姻的離婚率高達每千人中30對至50對,遠超過台灣平均離婚率。

財力證明提高至41萬

 現行「大陸人民來台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數額表」,已有配額限制,大陸配偶依親居留每年12,000人,長期居留不限制,定居每年6,000人。白皮書規劃更加緊縮,將長期居留減為7,000人,定居減為4,500人;大陸配偶依親居留每年12,000人則保持不變。

 此外,因應基本工資自7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17,280元(台幣,下同),「內政部」移民署12日表示,7月1日起(含當日),大陸配偶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檢附的財力證明,調整為存款414,720元。6月30日之前仍維持舊制,即380,160元以上的存款財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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