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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作男性打扮的妙齡少女,疑盜取兄長身份往見工,成功應聘兼職售貨員,惟於去年年底在任職地點因偷竊被捕,其後在法庭應訊時,又涉嫌繼續冒認就讀理工大學的兄長的身份承認控罪,被判罰款5百元,在整個過程中未被人揭發其性別。少女昨於東區法院,否認使用他人身份證、誤導警員及妨礙司法公正3項罪名,案件押後至8月17日,期間獲准保釋候審。
消息指,理大校方自報章讀到被告胞兄之犯案報道後,向他質詢,被告胞兄此時才發現其身份證一直被親妹盜用,他不甘被冤枉而「大義滅親」報警。據悉,被告胞兄將出席聆訊指證親妹。
控誤導警員 妨司法公正
現年18歲的女被告吳俊薇,觀其矮瘦身材,明顯不見女性特有的曲線,一頭短髮配以男性服飾,在庭上與法官對答時,更以一把「男人聲」示人,彷如「雌雄莫辨」的現代版花木蘭。她被控於05年的6月10日,在北角東達中心使用吳俊榮的身份證,及後於去年1月6日,在中環海傍警署內聲稱是男子吳俊榮以誤導警員,並於本年1月26日至2月23日,再次聲稱為男子吳俊榮,以妨礙司法公正。
消息指,被告自05年6月已開始涉嫌盜用胞兄吳俊榮的身份,由於被告的外形與一般男性無異,很順利地便以男性的身份,在中環永安分店內的Doulton Company Ltd專櫃兼職推銷員。據報載,被告於去年12月2日,因一時貪心而在任職的地點偷取9張各值50元的永安現金券,並即使用當中數張現金券購買一個價值約2千元的Polo袋。惟即日被同事發現,縱使被告辯稱現金券取自親友,卻遭同事追查現金券號碼而被識破。永安公司報警處理事件,被告於本年1月6日被捕,並向警員聲稱自己為男子吳俊榮。
依報道所指,該偷竊案的被告於本年2月,在法庭報稱自己名為21歲的男子吳俊榮,就讀理工大學電子及資訊科技學系。她於庭上表示,不清楚自己偷取現金券的數量,又稱其實不需要購買涉案的手袋,即被裁判官斥責,指她只顧貪圖物質享樂,以致家人需付上訴訟費,判罰被告需繳令5百元,並需作出250元的賠償予受害公司。
兄為表清白 報警指證妹
據悉,被告胞兄並無刑事記錄,有關方面並不能從指紋核實被告的真實身份,更難以從其外表發現其性別有問題。然而,其後就讀理工大學的被告胞兄,因其名字被刊載於報上,慘被校方質詢有關偷竊的事宜。因其兄從未發現自己遺失身份證,對報道所指如墮五里霧。其後向被告查詢,才揭發親妹竟已盜用自己的身份多時,為表清白而報警處理。消息指,被告胞兄將出庭,就案件指證親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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