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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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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償506萬深「釘子戶」拒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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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最牛釘子戶蔡珠祥夫婦和他們在蔡屋圍村的房屋。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南方都市報》14日報道: 昨日,深圳蔡屋圍拆遷「釘子戶」蔡珠祥、張蓮好夫婦的行政復議有了結果:維持被申請人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局作出的《房屋拆遷補償裁決書》,夫婦兩人779.81平米的房子,可補償人民幣506萬餘元。這個數字與傳說中二人索償約1,400萬元差額較大,夫婦二人表示,肯定會向法院提起訴訟。另外5戶也都收到維持原來裁決的行政復議書,他們表示也將要上訴。  

 蔡珠祥夫婦在蔡屋圍的房子和幾個月前一樣,沒有什麼變化。 據二人介紹,因為不服今年3月22日市國土局作出的《房屋拆遷補償裁決書》,夫婦二人向深圳市政府相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6月11日,相關部門送達《行政復議決定書》。該決定書中顯示:作為被申請人的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局,給出拆遷補償費用每平米6,500元 ;夫婦二人作為申請人表示,該拆遷地段二手商品房的價格在每平方米2萬元左右,每平米6,500元的補償款只能購回原條件住房1/3的面積。他們還表示,丈量房屋時沒有加上樓頂的面積。

國土局:已經高出市價

 據《南方都巿報》報道,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局答覆認為,行政裁決結果合法合理。首先「蔡屋圍金融中心」拆遷改造項目已取得計劃立項,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文件。而且,經過專業部門的測量、評估,確定蔡珠祥夫婦二人的房屋建築面積為779.81平米,市場價格為每平米5,923元。該拆遷項目已有98%的被拆遷人與開發商達成安置協議。其中選擇貨幣補償部分的約定價格,均執行羅湖區政府對該片區文件規定的標準,即每平方米補償6,500元。這個價格已經高出市場評估價格。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深圳市國土資源局和房產局下達了《房屋拆遷補償裁決書》,作出裁決主要為:開發商和蔡珠祥夫婦應當就779.81平方米中480平方米園地回遷安置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回遷方式等應與其他被拆遷人一致。其他面積按照6,500元給予人民幣補償。

 如果就480平方米面積無法達成協議,則開發商合計補償人民幣為506.8765萬元。 

開發商: 民屋不值萬八

 深圳市政府相關部門調查後,在5月31日作出復議決定:維持被申請人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局《房屋拆遷補償裁決書》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

 之前有網友計算,按照每平米1.8萬元計算,張蓮好、蔡珠祥夫婦要求的拆遷補償條件為1,400萬元。而開發商相關人士表示,每平米1.8萬元是該片區商品房新樓的價格,蔡屋圍農民屋老房不可能套用此價格賠償。

 該復議決定書註明:蔡珠祥夫婦收到決定書後如不服,可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昨日,夫婦兩人表示,新頒布的《物權法》明確保護私產,他們下一步肯定要依法提起訴訟。而開發商有關負責人也表示,一切均會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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