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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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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揚:審理涉外案要兼顧外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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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表示,審理涉外案件要兼顧外交。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中新社北京15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在今天召開的全國法院審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把審理涉外、涉港澳台、涉僑刑事案件作為彰顯法治文明進步的重要工作,既要嚴格遵循法律規定,也要適當考慮外交大局﹔既要嚴格執法,公正辦案,又要講究方法,運用策略,做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公正辦案 亦須講究方法

 蕭揚還強調,要把維護國家安全、政權鞏固和社會穩定作為審理刑事大要案工作第一位的政治責任,樹立國家利益高於一切的觀念,高度重視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審判工作。要把審理好貪污賄賂瀆職犯罪作為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緊迫任務。

 蕭揚指出,當前刑事審判工作的總體表現是一降一升,全國刑事犯罪總數同比下降,但刑事大案要案所佔比例上升。蕭揚強調,各級法院務必從維護國家安全、鞏固國家政權、實現民族復興的高度,增強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審判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把加強和改進刑事大案要案審判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抓緊抓好。

審理要案 須量刑適當

 蕭揚說,要以忠於法律、服從法律、實現法律的公平正義價值作為宗旨,善於依照法律辨析判斷、權衡取捨的能力、方法和技巧。要正確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認真貫徹「一要堅決,二要慎重,務必搞準」的方針,做到定罪準確、程序合法、證據確實充分、量刑適當,把每一個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歷史檢驗和社會評判的「鐵案」。

 蕭揚要求,審理刑事大案要案一定要在定罪量刑上把握好寬嚴相濟這角度。要做到寬嚴並用,寬嚴有據,寬嚴適度,既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法外開恩﹔也不能因為有社會輿論壓力就人為拔高,不是越重越好,更不是不分情節輕重一律頂格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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