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6月16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梁愛詩:兩制爭拗平常事 基本法越辯越明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16]
放大圖片

■前香港律政司司長、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a高仲明 攝

 回歸,彈指已過十年。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接受本報專訪時,暢談十年香江司法發展。她,投身法律界多年,既曾私人執業,也曾在建制內長期推動內地與香港的法律合作,推動CEPA內的法律專業項目一步步落實。卸下政府公職後,她隨即又獲委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依然是傳媒爭相追逐的焦點。

 回顧十年,她對個人得失輕描淡寫,草草幾句帶過。但當話題轉到「枯燥」的司法上,她即眼放異彩,雄辯滔滔。她直言,十年來香港經歷了很多事情,有些港人做得很好,但也有些遇到不少困難:「無論是美好事物還是困難,都是很豐富的經驗,為我們未來的路帶來指引。」

印象中的梁愛詩,一直是心思縝密而又直率誠懇,她愛穿旗袍,一頭青絲總是打理得「一絲不苟」。有說,外在形象是個人內心及行事準則的體現,她的謹慎,由莊重的打扮中可見一斑。約她做訪問,她笑�颿K答允了,但事先聲明:「不要問我個人的事情。」畢竟是法律專業出身,記者哪怕旁敲側擊或者直接了當地問她個人的感受,她都十分「警覺」,答案滴水不漏。

 唯有說起「老本行」,她才放下「戒心」,尤其是評價「一國兩制」方針的落實時,她更理論結合現實,詳細評述。她坦言,要看十年來「一國兩制」是否成功,先要探討為何要有「一國兩制」。香港前途談判時期港人的憂慮及信心動搖,是不能忽視的背景。

回首「臨立會」 幸裁合法

 她解釋,香港與內地經過長期分離,形成自己的制度,若實行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和法律,在回歸時可能會給港人帶來很大的衝擊,因此才以「一國兩制」概念解決問題,讓香港實行自己的資本主義制度,有自己的法律制度及生活方式,令香港經歷回歸而不會帶來震撼:「這個目標已完全達到——香港順利回歸,平穩過渡,也令一國兩制真真正正建立起來。」

  回歸後的特區政府,依從《基本法》施政。梁愛詩談基本法,先提起特區成立後第一宗官司。她憶述:「在1997年7月1日,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已經準備好,至於司法機關,就加上了新的機構——終審法院。早在特區剛剛成立時的1997年7月,已有人提出臨時立法會是違反基本法的,幸而法庭在一個月內已裁決臨立會完全合法,否則大家可以想像到當時情況會如何混亂。」

 言及於此,她猶有餘憂:「如果臨時立法會被裁定不合法,管治變成『跛腳』,連選立法會的法律也不能制定,因為要有合法立法機關通過法律,才能選出首屆立法會,幸好最後臨立會站穩腳跟,否則特區就癱瘓了。」

 梁愛詩承認,挑戰法律可以有不同理由,對於特區而言是無可避免的。她笑言,即使不涉及憲法,簡單的合同條文,同樣也存在爭議性,否則便不會出現訴訟:「爭取居港權的人,他們挑戰入境條例是否合法,所以在法律上總會有爭議的。」

參與港事 中央有權有責

 她又點出了回歸的「變與不變」:「大家經常說香港回歸後馬照跑、舞照跳,意思是一切都不變,但事實在憲法上有很大的改變,從沒有憲法文件約束特區,到以《基本法》作為法律基礎,是很大的改變。兩地法律如何磨合,也需要一段時間。」她形容,回歸以來,法律爭議多不勝數,至今已有40至50條《基本法》條文經由法院解釋,當中有些條文更非只有一處惹來爭議。

 梁愛詩重申,十年來基本法的執行過程中有不少爭議,並非《基本法》本身的問題,《基本法》也從來不是內地草擬然後加諸港人身上的,在59位起草委員中,港方委員佔25位,在起草過程也考慮到兩地制度的異同,當年亦曾諮詢由8個界別港人組成的委員會成員意見,並留有空間讓特區繼續發展。但她指出,基本法通過後,更重要是如何令條文在本港落實,在這個過程中難免引起不同意見,亦需要時間去掌握。

 法律本身是枯燥的事物,市民也未必一定會全面認識,甚至會簡化法律的理解。她舉例指,基本法訂明中央對本港是有權有責,但有人會質疑既然是高度自治,為甚麼中央干預特區的政制發展。但事實是,中央根本有憲制責任參與而並非干預,基本法附件1第7條、附件2第3條已經講明中央的角色。又如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委任,中央同樣有其角色,委任是中央主權的體現。不過,新事物難免產生「拗撬」,社會的認識也會隨�颾伅’蚥雂ヾA「法律越辯越明」,她認為市民毋須為此感到驚奇:「凡是新的事物,總會有人挑戰,有人爭議。」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