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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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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景點將享稅收優惠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17]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軼瑋電】據國家旅遊局透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西部地區旅遊景點和景區經營納入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通知明文規定,從今年起,設在西部地區的企業在西部大開發地區的旅遊景點和景區從事規定的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達到全部經營收入的70%以上的,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據了解,企業在景點景區從事的能夠享受稅收優惠的經營活動共計三類,第一類為銷售門票(包括景點和景區的大小門票、通票、月票、年票和門禁以內文藝、體育及其他綜合藝術表演活動場所的門票)的經營活動。第二類指在景點和景區門禁以內區域提供導遊服務的經營活動。第三類則是指在景點和景區門禁以內區域提供遊客運輸服務的經營活動。

 通知亦規定,涉及稅收優惠的旅遊景點和景區,是指經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認定的景點和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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