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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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筷子插傷男友眼 悍婦候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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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筷子插傷的郭偉明稱,「前妻」在庭上作供時把做過的劣行推得一乾二淨,實在「罪不可恕」。

 【本報訊】年近6旬的老婦因懷疑年輕10載的男友有外遇,盛怒下用筷子插傷對方雙眼一案,法庭昨日裁定58歲女被告布笑芳一項有意圖傷人罪名成立,案件押後判刑。被昔日愛侶殘暴對待的事主郭偉明聞判後高呼被告罪有應得,定罪能「還其清白」,更形容事件令他「終身遺憾」,直指被告須至少受5年「勞役之苦」始能彌補過錯。

 暫委法官阮偉明將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待索閱被告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後判刑。法官裁決時稱,案件涉及一連串襲擊事件,案情嚴重。事發時,被告與事主單獨在一起,被告受傷是不爭的事實,而事主醫療報告亦證實其傷勢與物件插傷的說法吻合,惟被告的口供完全未能解釋事主如何受傷。

苦主直認醜事 官讚勇於承擔

 同時,法官考慮到事主事發前左眼已失明,只餘下右眼視力,他不相信事主會自殘僅餘的右眼,以換取誣衊被告的武器。加上法官認為事主口供合乎邏輯,在庭上對自己曾對被告動用武力等醜事直認不諱,稱讚他為人勇於承擔,認為事主為一名誠實可靠的證人。反之,法官直指被告口供前後矛盾,內容不合情理。

 專誠帶同8旬母親到庭聞判的郭偉明聞悉「前妻」被定罪一刻,木無表情,在庭上沒看過「前妻」一眼。仍氣憤難平的郭在庭外向記者表示,被告罪有應得,指原本計劃為被告求情,但當在庭上聽到被告自辯時,道出「一派胡言」將自己做過的劣行推得一乾二淨,還將事件說成是他自殘身體,遂認為被告「罪不可恕」。

 被問及如今「前妻」將受法律制裁,他會否原諒她時,郭堅說:「我原諒她,上帝便不會原諒我!」他又說,如法庭判被告社會服務令,是對他不公道。堅稱已不再愛被告的郭感嘆道:事件令他負上沉重代價,不單賠上健康,亦令他聲名盡毀。他坦言,事件令他終身遺憾,並教訓他不要再感情用事,遇上感情糾紛,不可「拖拖拉拉」。

右眼做2次手術 視力回復80%

 案情透露,患上小兒麻痺症、行動不便、左耳失聰的郭,與布在93年成為情侶,自此開展間歇性同居關係。去年11月16日,郭與布在郭位於天水圍天慈h寓所晚飯時,二人因第三者的關係起爭執。情緒激動的布取出一隻膠筷子插傷郭左眼近鼻樑位置,和咬傷其額頭。及後,她取出一煲熱水淋郭及開著風扇對著郭。至翌日早上,兩人再度爭執,布再次取筷子插傷郭右眼。郭經兩次手術後,右眼目前回復八至九成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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