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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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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家港銀營人民幣業務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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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旗銀行(中國)公司上海分行經營人民幣業務。

 金管局的最新年報表示,香港銀行業市場已發展成熟,以致取得的回報可能會較在其他地區遜色,故銀行有可能在07年繼續尋求在香港境外,尤其是內地的盈利機會。回顧03年,本港銀行獲內地央行批准經營部分人民幣業務,包括存款、兌換、匯款及人民幣卡。至06年底止,共有39家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現時本港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總額已達到255億元人民幣。而銀行業的總資產中,非銀行類客戶的內地相關貸款總額達4305億元,佔所有銀行總資產的4.7%。

人民幣存款達255億

 內地在06年第2季亦公布一連串的規則及通知,容許商業銀行、基金管理及證券公司與保險公司,開辦財富管理業務,讓內地個人及機構進行境外投資。其中在內地經營的商業銀行,包括外資銀行在內地的分支機構,可在取得銀監會的批准及外管局的外匯兌換額度後,開展該項新業務。在06年底,4間本港銀行已獲得銀監會批准經營這項新業務。

 另外,根據該條例,在內地註冊的外資銀行可享有「國民待遇」,與內地銀行在相同的競爭環境下經營銀行業務。這包括外資銀行可向中國內地所有客戶提供全面的人民幣銀行業務。匯豐、花旗、渣打及東亞銀行,今年3月份獲准於內地成立外資法人銀行,並於4月24日,成為首批向內地居民提供全面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

CEPA助港銀拓內地

 至於自2004年推出CEPA以來,更多香港銀行進入內地市場,至06年底,共8間銀行符合資格透過CEPA申請於內地開展業務,其中5間銀行已合共開設8間分行。金管局相信,因應內地繼續開放銀行業市場,CEPA或會進一步調整,以改善香港銀行在內地的競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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